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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三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9 11:12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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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教育局、食药监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措施。

二、组织机构

学院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孔祥明

副组长:刘传波  王殿壮  王红兰  王坤桥  马广国

成  员:倪景旗  高红  张昊轩  侯世新  杨艳 张银苓  及班主任

三、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向当地政府、卫生、食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卫生、食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善后处理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