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管理办法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教辅材料
征订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提高认识,全面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科学规范做好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严格依据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按照自愿购买原则组织学生选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学辅导资料。
二、明确目标,切实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和发行工作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一科一辅”(一、二年级无教辅材料)、公开公示、自愿征订原则,学校依据据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学生选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学校不得默许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不得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或通过家长群发送征订链接。学校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模块填报征订选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统一代购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省教育厅确定的发行单位新华书店发行,发行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配送的方式统一进行。发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定目录组织发行配送,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搭售其他任何教辅材料和物品。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教辅材料使用监管工作
曲阜市教体局成立中小学教辅使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我校遵从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相关机构,专门负责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监管,明确校长是学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教体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学校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选用教辅材料版本、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签订承诺书;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市教体局、学校校长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