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建华实验中学规章制度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收支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六、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七、一切对外开支的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方可以报销,一切空白纸条均不能作为正式凭证。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大宗物资的采购及工程项目须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工程清单及发票须进行审核。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采购,财务人员核定其价格。
九、物品的验收和发放:一切购进的物品须经总务处物品管理员对其数量、质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入库并登记台账,验收合格后开具验收单作为报销凭证。各单位应持分管负责人签字的领用条到总务处领取所用物品,物品管理员登记出库台账。
十、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一、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校长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总则、聘任、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则五项内容。
第二章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在校衣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2.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同事间应搞好团结,不打架吵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打击诽谤在教育教学上作出成绩积极向上的教师。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鞠躬问好。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学生问好应还礼,自觉使用普通话。
4.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提前一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必须带领学生进入),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得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
5.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时抓差缺。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
7.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保证四到位(场地、人员、器材、辅导),切实抓出效果。
8.严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9.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0.树立良好学风,刻苦砖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回来要销假。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多层次、多渠道关注学生,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食堂排队打饭,安静就餐。
第三章 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学工作要求
(一)备课:备课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具体包括备学生与备教材两部分。
1.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贴近学生是整个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兴趣趋向及意志力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学的正常进行与教学效果的彰显,因而教师备课时首先要结合学生原有的基础制定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过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如中途需要变更授课计划,须经教务处批准。
2.备教材: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并根据教学要求,须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上课前对教案反复修改,严禁无教案上课。经验比较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可写简案,其他教师写详案。不论详案简案,每节课都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清晰的教学过程,要提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和分散难点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记录。
3.备课组全体教师要及时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相关教学段的要求、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思维的手段,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基本达标检测试题。
附:比较规范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课题 2.教学达标要求 3.课型 4.教学重点、难点 5.教具准备6.教学过程(包含备学生) 7.小结 8.板书设计 9.作业设置 10.教学反思
(二)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
教学内容正确。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事例的引用,都要准确无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并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德育渗透于教学之中;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恰当。教学方法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要符合认知规律,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要努力提高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练、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授课。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简洁,布局结构合理,体现讲课的重点和过程。要注意仪表美,教师仪表要端正大方,教态要亲切、自然,表情、动作要自然生动。体育教师上室外课要穿运动鞋。
严格上课规范。教师应该在上课前1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隐性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下课要严肃师生礼仪。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调课、不提前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的坐立姿势。
(三)作业的布置和处理: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进行精选,作业量要适当,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凡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行钻研,对各种解法都要心中有数,并根据作业的难易和容易出现的问题,都要心中有数。
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规范。不准抄袭作业。
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错改、漏批,批注要工整,符号要统一,记分要客观公正、规范。作业成绩以优、良、中、差评定,并注明批改日期。评语要鼓励性,批改方式可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对基础差的学生,提倡面批;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评讲;对做错者,要令其课后订正。
关于作业要做到“四有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改。
(四)辅导: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不可缺少的环节。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对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能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组织好课外学习小组,以促进其进一步提高。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间互帮互助及组织学习“一帮一”小组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记载。辅导时要有全局观念,兼顾其他学科。
(五)练习: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考核是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的综合检查,是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科教学要加强平时的学业考查,应该把课堂提问记分、课堂练习记分、作业记分、周末考查折算为平时成绩。
考前教师要帮助学生进行复习,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学生实际出发,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试卷要难易适当,分量适中,内容科学,卷面整洁。
要认真监考,严肃考试纪律,严禁作弊,及时认真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实事求是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成绩。
期中、期末考试后,应该认真阅卷,并及时做好成绩(等级)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认真研究并改进教学措施。
二、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师自查、教研组集中查、学校(教务处)统一查”,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每日进行上课巡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罚。如以下行为则属于扣分项目: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有私定教辅材料并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
3.旷职一天或旷课一节。
4.不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
5.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监考、阅卷老师违反有关规定。
6.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擅自调课,擅自停课。
7.私自随意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
8.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
9.未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备课活动等。
10.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
11.值日工作不及时到位。
12.上课、集体活动时间、会议时间接打手机。
13.未按照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偿家教。
15.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章 附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人员(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学思想管理
校长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课程标准规定设置课程,安排各科课时和各项活动。结合本校特点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开发校本课程。
领导教学工作是校长的基本职责,应坚持和保证“教学为中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或影响教学工作。
坚决实施素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面积补课等违反教学规律的倾向,努力克服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现象。
坚持对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关注学生良好人格的养成,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实施因材施教,注重探索转化学困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与途径。
树立教师专业发展理念,创设和谐氛围,开展校本研究活动,鼓励教师教学思想与特色的形成。教师的专业发展与课程改革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互相促进。
二、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工作计划,指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各科教学计划。三种计划,反映教学管理的三个层次,是教学任务层层落实的保障。
(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学校要根据教育方针,按照培养目标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措施。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校长亲自抓,在教导主任的参与下共同制定。应注意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经校行政会议通过,并于开学预备周或开学第一天向全体教职工报告。然后下发、上报。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独立制定。
教学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其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督导。
(二)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是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在教研组的具体体现。
教研组工作计划应围绕课程改革、加强校本教研提高课堂效益、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这个中心,在开学第一周讨论制定完毕,并报教育处审批备案。
学期中,学校应有计划地对各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和督促其落实。
学期结束后,各组对照学期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工作质量和效果,写出书面小结,填写好有关表格报教育处,经审阅后存入教研组工作档案。
(三)各科教学计划
每学期开学预备周要组织教师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学科课程标准、课程改革要求和师生实际,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
各学科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制定后,学校应组织审批。对于没有写好计划或写得不好的,要督促补充和修改。
学期中学校以教研组为单位对各科教学计划和进度执行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
学期结束时由教师对照《课程标准》和学期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教学效果、写出书面小结(或填写好有关表格),报教育处,经审阅后存入各教师业务档案。
(四)教学工作
开学预备周内,应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行事历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行事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放假。保证各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保证每学年、每学期授课的周数。
三、教研组工作管理
切实抓好教研组建设,要选择和培养好教研组长,充分发挥其作用。
制定《教研组长职责》,健全教研活动制度,帮助教研组落实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落实教研组工作计划。
开展教研组工作自查活动,评选优秀教研组。
四、备课管理
1.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和保证。教师备课应以学情为基础,把握新课程学习目标,整合课内外资源,积极探讨新的教学途径与方法。
2.教研组的工作重点是抓好集体备课的形式、内容、时间及流程且要有明确的要求。活动主题要突出,并定有中心发言人。集体备课要做好记录,定期交教研组长、教育处检查。
3.建立和落实教案检查和交流制度,教师备课情况应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
4.学校领导要有目的地深入教研组与教师一起备课,研究如何提高备课质量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课堂教学管理
1.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是学校进行教学管理的重要途径。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对课堂教学所提出的常规要求、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听课、评课制度。教学要体现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在探究中感知,在活动中创新,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和谐统一。
结合教学研究课题,学校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观察示范课和创新研讨课,形成制度以总结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课前教育处、教研组要帮助上课教师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要及时组织评议,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反思存入教学档案。
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每位教师应积极听课,每学期听课至少10节,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课后同讲课教师交换意见。
要鼓励和提倡教师在教学方法、组织形式、教学评价上不断创新。应对进行专题实验教师给予支持,协助他们制定计划、落实方案,做好总结。
学校领导要有目的、有计划,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发现、解决和总结课堂教学的问题和经验。校长及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应在30节以上。
学校领导和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
学校应采取各种形式(分学科、年级、全校性)召开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以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
六、作业管理
1.教师应按教与学的需要,分层设计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以达到提高作业效率和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
2.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是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批改作业是教师责无旁贷的职责之一。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教研组、教育处应经常了解各科作业批改和评讲情况,与备课、上课、辅导等结合起来
3.无论采取哪种批改方式,都要保证批改的及时性、科学性、启发性和教育性原则,并与教学的其他环节结合起来。
4.提倡在作业批改方面作必要改革和创新,实行改革试验的教师应将方案报教育处批准备案,期未写试验效果报告,根据情况给予校内推广和奖励。
5.制定学生作业规范,对学生提出明确的作业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探究兴趣与学习习惯。
七、预习和复习管理
1.教师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教学内容、学生的实际需要对某些课题提出预习建议。预习的要求适当、明确,并给予具体的指导,不致使学生费时过多。
2.教师应有计划地指导学生进行阶段复习、学期复习和毕业复习。不得采用赶教学进度,延长复习时间等违反教学计划和教学规律的做法。教师进行复习时,要反思整个阶段的学习情况,重在查漏补缺,温故知新,复习过程做到目的明确,措施得力,精编内容,方法得当,设计过程,积累经验,从而提高复习效率。
八、课外辅导管理
1.教师应注重因材施教,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提高,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改进学习方法。
2.教育处对辅优补差应增强计划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辅导队伍,并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督促辅优补差工作。
九、考核评价管理
1.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考评体系。按照教学计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的规定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根据学校、学科考评意见,各科教师都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教学情况制定出学生学习考评方案。
2.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性评价和个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他评与互评相结合,注重以考评促发展。除书面考试外,还应重视听、说、读、写、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评定。建议为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袋,记录学生成长的足迹。
3.考评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做好考评工作的分析和交流,以及时改进教学。教育处注意试题资料的积累,逐步建立命题档案。
十、质量控制管理
1.学校领导对教学质量加强管理,以正确的教学质量观为指导,制定各种质量管理制度。
2.建立和健全全方位的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如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评价,对学科活动的检查与评估,对作业的质量的检查和评定,对考试命题的分析与评价,对学生学业成果的检查与评定等。
3.建立和健全分层次的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如学生自我学习质量分析制度,教师的教学质量分析制度,教研组对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年级组对本年级教学质量分析制度,学校领导对全校教学质量分析制度。
建立和健全对教学质量的管理办法。如优秀率、合格率的比较,学生能力习惯的测试活动等。
十一、校本研究管理
1.在加强教研组工作常规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好校本教研活动,重视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师资水平的提高。
2.要发挥校本教研培训教师的作用,通过开展各种校本教研活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校本研究计划和机制来帮助教师掌握教学基本功,具体体现在:对教学目标的把握和引导上,对教学方法的领会和运用上,对学生的了解启发引导上,最重要的是引导他们热爱教师工作,使他们在专业能力上有更好的发展提高。
3.要重视教学资料的积累,逐步健全教学资料库,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作用。
4.要注意了解、掌握教育、教学动态和信息,关注新的理论和教改成果,并对它们进行分析、对比、筛选、启迪思路,吸取精华,结合本校实际,指导本校教育研究工作。
5.要带领和动员教师了解和学习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增强教育研究的参与感,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以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十二、教务行政管理
1.教务行政管理内容繁杂,学校教育处要着重抓好与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及对教学质量直接相关的主要工作。
2.要合理配备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组合,要优化并尽可能相对稳定。
3.开学前要科学、合理地编排三表:校历表、课程表(包括活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平时要及时组织好调课和代课工作。
4.组织好考试命题、教务和试卷分析工作。
5.期末要做好教材的预订工作,放假前要安排布置假期作业,还要安排和宣布下学期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健全教学业务档案、学生档案和各种专用室管理制度。
6.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管理手段现代化、信息化。
十三、学生的学习管理
1.教学活动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而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学校要把学生的学习质量作为教学质量的最终标志。因此学校教导室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制定有效的学习管理制度。
2.应要求全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培养。对学生的学习管理,按照预习——上课——复习——作业(动手操作)——考试(考核),全面管理学生学习质量。
3.建立定期的和多种形式的学习检查制度。 建立鼓励性评价体系及定期表扬奖励制度。对学生的学习,应结合学习检查,评选出学习上表现突出或进步显著的学生,公开表扬,宣传典型事迹,给予奖励。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教育惩戒细则(试行)
为强化学生德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校园风气,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一般教育惩戒
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如打扫班级卫生);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教师对学生实施以上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有以下违规违纪行为适用于一般教育惩戒。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者;(不按时做作业,课上说话打闹影响老师讲课者)
2.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者
3.在校园内打闹,高声喧哗者;
4.迟到、旷课、早退者;
5.一天内三次或三次以上上课期间睡觉者;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者;
7.讲脏话、骂人者;
8.不符合中小学生仪容仪表规定者;
9.携带手机、零食(糖果饮料)等其他违禁物品进入校园者;
10.其他违规违纪情节轻微行为。
二、较重教育惩戒
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年级主任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并全校通报批评等;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教师对学生实施以上措施后,应当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有以下行为者适用于较重教育惩戒。
1.三次以上受到一般教育惩戒,不知悔改者;
2.在校内外顶撞、侮辱、谩骂师长者;
3.无故旷课4节以上者;
4.考试作弊者;
5.沉迷网络游戏、手机等,无心学习者;
6.直接或间接参与打架者;
7.故意损坏公物者;
8.在校内外吸烟、饮酒者;(携带烟、火机、刀具等)
9.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
10.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场所以及参与赌博、邪教组织者;
11.阅览或观看或淫秽、色情、暴力内容读物、网络信息者;
12.受记过处分期间,再次违纪者;
13.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教育惩戒
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包括停课停学一周以内,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安排专门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教师对学生实施以上措施,应当事先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有以下行为者适用于严重教育惩戒。
1.多次受到较重教育惩戒不知悔改者;
2.在校园内玩火、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者;
3.实施校园欺凌者;
4.传播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不利于学校声誉信息者;
5.进行不安全行为者,包括但不限于翻越围墙、私自下河游泳等;
6.聚众斗殴、闹事或指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闹事者;
7.因打架至他人轻伤及以上者;
8.携带管制刀具者;
9.诈骗、盗窃、抢夺、勒索财物者;
10.吸食、注射、贩卖、提供毒品者;
11.违反法律法规者,包括但不限于无证驾驶摩托车、机动车;
12.参与社会人员不法行为者;
1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期间,再次违纪者。
对违规违纪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正。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各类教育教学事故的发生并使已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本条例所称教育教学事故系指因学校工作人员违规或失误造成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进程等不良后果,甚至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的原则:一是存在不良后果和影响;二是工作人员违规,或虽未违规,但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可预见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第二条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的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考试、学生活动、教学管理、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发生教育教学事故均应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根据教育教学事故的情节及后果,事故认定可分为一般教育教学事故和重大教育教学事故。严重影响全校教育教学秩序和进程或导致学生严重伤残后果的事故为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其余为一般教育教学事故。
第四条 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学校各职能处室在本处室职责范围内负责认定一般教育教学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以及对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报校长室。校务办公室负责教育教学事故处理的执行事宜。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由校长室负责。
第五条 成立由学校工会、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育教学事故仲裁复核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人员的申诉和对教育教学事故的复核和仲裁。教育教学事故仲裁复核委员会的组成和议事规则另定。
第六条 教育教学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教育教学事故发生后,由主管职能处室根据具体情节进行认定或初步认定,并填写《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登记表》,对一般教育教学事故提出认定和处理意见,分别送达相关责任人和校务办公室;对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决定和批准后再分别送达相关责任人和校务办公室。
2.认定和处理意见送达相关责任人后,三天之内允许相关责任人向教育教学事故仲裁复核委员会申述;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由校务办公室执行处理意见。
3.教育教学事故仲裁复核委员会接到申诉三天内完成复核或仲裁工作,提出认定和处理意见,由校务办公室执行。
第七条 教育教学事故仲裁复核委员会的认定和处理意见是校内最后意见,除依法进行诉讼和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外,有关各方均应服从。
第八条 处理教育教学事故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属个人主要责任的不得以单位或部门集体代替。
第九条 教育教学事故根据情节和后果不同,给予事故责任人如下处理:
1.一般教育教学事故: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全校通报批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二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还可依照相关法规给予事故责任人政纪处分,启动教师退出机制。
3.一学期内有两次以上教育教学事故者,从严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教育教学事故认定情节
1.在课堂上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言论或不道德、淫秽的内容。
2.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微信等。
3.未经级部和教务处批准,擅自停、调课或无故缺课或上课迟到、拖堂5分钟以上。
4.对教学组织工作不负责,以致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事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使用侮辱性语言;粗暴对待来访家长。
6.未将教学安排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或学生,造成无教师或无学生上课。
7.在执行教学计划时,遗漏规定的教学内容;漏排某门课程或因排课表失误造成教师或学生未及时到位。
8.没有按时提出订购教材计划或错订、漏订教材,影响教学。
9.考试试卷出现重大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有意泄露试题(含教学过程和试卷印刷、保管、交接过程出现的泄题),致使重新考试。
10.印制试卷不及时或有严重质量问题以致影响教学或造成印刷材料大量浪费。
11.阅卷出现误判或计总分出现误差未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登分统计不及时或存在误差以致延误考后的相关工作;遗失考后试卷或学生成绩,导致学生无成绩。
12.监考教师迟到或缺席,导致未能按时发放试卷或不按规定时间而提前或推迟收发试卷或不按规定收卷与装订不按规定填写考场情况表。在考试时,不按规定安排考生座位,不认真监考,不履行监考职责,考试过程中看其它书籍、瞌睡或擅自离开考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或经巡视人员发现明显违纪和作弊情况而监考教师未发现。
13.漏录应录新生或遗失学生毕业证或高考准考证。错填错报或漏填漏报学生高考报名录取有关资料数据,遗失学生高考录取通知书或有、无意中止传递高考录取信息或录取通知书。
14.实验室、电教室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或遗失,以致影响正常教学;或实验课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实验课的进行;或对化学药品保管不善造成药品外流遗失。
15.由于指导人员错误指导或对学生要求不严或擅离岗位,导致学生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教学仪器设备等财产损坏或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16.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保证师生及时借阅图书或校有图书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损坏或遗失。
17.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停电时值班人员未按作息时间施铃。
18.保卫人员不及时制止不应进入校内的外来人员致使其进入教学楼而影响教学。
19.因管理不善,或事先不通知,停电、停水致使正常教学活动无法进行(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20.已经报修的照明设备、门窗、桌椅、黑板或其他教学设备和学生生活设备,因主观原因未及时修好,影响正常教学和学生生活。
21.出售不卫生、过期饭菜、食品而导致部分学生生病、食物中毒或无故推迟开饭时间而影响上课。
22.预防措施不力致使流感等一般性流行病蔓延而影响正常教学。
23.因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以致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进程,或造成财产损坏和浪费。
24.其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进程或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附件二: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姓名 | 日期 | |||
教学事故认定要点 | ||||
初步认定等级 | 认定部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仲裁复核委员会认定等级 | ||||
处理 意见 |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二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中考,中考象平时”的理念。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务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十条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失职论。对失职情况,学校将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通报、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或年级组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第五章违纪处罚
第十二条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教务处、年级组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四条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正常考试资格,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
第十五条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3、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相互以眼色、手势或其它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5、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8、请人代自己考试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9、偷考卷者。
对考试舞弊现象,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舞弊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并公布于众,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阅卷
第十六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务处或年级组组织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实行集体流水批阅,任课教师当天分析评价试卷,总结教与学的得失。
第十七条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一律实行密封试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一本首份相应题号后面)。
第十八条教务处、年级组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错批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启封试卷,统一登记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阅卷组长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阅卷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
第七章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出现,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考试科目的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规定:进行了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中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10%;未进行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第二十三条考查科目学习成绩由学生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末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