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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匡衡路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9 16:51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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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落实教职工作风纪律建设,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感,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爱岗敬业意识,主动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要事不请假,小病不请假,杜绝旷工现象。确实因事、因病不能坚守工作岗位者需要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2.学校建立考勤工作记录薄,实行人脸识别签名制,每月进行统计公示,教导处如实填写记录,对教职工出勤情况纳入教师工作量化,并作为教职工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教职工请假的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教职工因事请假,因私事外出0.5天以内到教导处写出门条,因公事外出到各校区校长处写出门条,半天假由各校区教导处批准,1天假由学校校区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均按规定累计核算。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要向校长请假,自带请假条请校长签字后送学校办公室留档。请假人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假满返校要销假,超假要补假,否则视为旷工。批假超过权限者,超出时间视为旷工,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请假手续。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特殊情况或有事有病需请假的,要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在年级领导(不归属年级管理的前后勤职员找自己分管领导)填写请假条,由年级领导(不归属年级管理的前后勤职员找自己分管领导)签字,再按审批权限请假签字。自行调好课,安排好工作(含值班)之后方可持出门条离校。回校后到所有审批处销假,否则视为继续休假。不经审批签字的一律视为无效,并按旷工处理。集会、学习、阅卷等大型集会活动请假由校长批准,不纳入照顾范围(每月前两次每次不超过2节共4节课),按缺会处理。

3.领导干部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或参加函授学习,应持学习通知或培训证明找分管副校长办理审批手续,再持审批通知向校长请假。外出学习的领导干部和教师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参加学习,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为旷工。

4.因特殊情况,正常规定上班时间未能签到,视为迟到,到校后立即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三、各种请假的规定及要求

1.事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根据实际需要时间,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病假:教职工因患病需请假的,须出示本人社区、县级以上公费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和交费收据,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事假。

3.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婚假为3天。教职工结婚,应在登记之日后的一周之内,将结婚证书复印件报学校计生办备案;在大学就读期间经批准结婚者,在录用时应主动声明,并在学校及上级相应表格内如实填写,不得隐瞒。

4.产假: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产后可休假83天。难产增加15天。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综上所述,一胎最多158天,二胎最多98天,怀孕女职工享受每月1次每次2小时产前检查假。

5.丧假: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死亡,给予5天丧假。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予3天丧假。本人及配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给予1天丧假。

6.其它:

(1)子女未满一周岁的女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每天上下午各照顾哺乳一节课,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动。

(2)符合法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或已婚已育女教职工施行过节育措施而意外怀孕,须手术流产者,给予15天休假。怀孕满4个月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

7.所有婚、产假须先持相关证明到计生办办理休假手续,凭手续由校长签字后,到学校办公室备案,方可享受婚、产假。否则视为事假。

8.所有请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奖惩办法

1.迟到或早退。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2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后视为旷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从基础绩效工资里面扣20元,按月扣除。

2.事假:每月事假超过照顾(每月前两次每次不超过2节共4节课)的,事假一律每天50元,每天按10节课计算,每节5元。所扣的现金从当月基础绩效工资扣除。当月事假超过15天的,扣除当月所有的基础绩效工资。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能参加当年评先树优活动,当年不长薪级工资,不得参加当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当年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校按要求上报上级人事部门,解除聘任合同。在聘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允许晋升高一级职务,在下一聘期内降一级或降一档聘任,因工作、开会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者除外,非常特别情况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病假:病假按事假折半计算,一律每天25元,当月病假超过20天的,扣除当月所有的基础绩效工资。每学期病假超过40天的,师德考核、年终不能评为优秀,不能参加当年评先树优活动。在聘期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允许晋升高一级职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9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照发。凡是病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岗位津贴,只发生活补贴,停发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聘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一年的,下一聘期降档聘任。所有病假须上交病假规定的相关证明,如不按时上交或上交手续不全,将按照事假统计。有特殊情况由学校校委会讨论决定。

4.婚、丧假、产假假期内享受正常的上班待遇。

5.旷工:旷工每天扣除100元,旷课1节扣30元。抽查缺勤一次扣30元。只在集会时请假扣20元,不请假缺会一次扣50元,如请假期间出现缺会情况,只按前面的请假制度执行。学校未批准,擅自不来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一学期中有旷工一天的,年终考核、师德考核不能为优秀,不能评为优秀教师。旷工超过5天的,年终考核、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不长薪级工资,聘任周期内降级或降档聘任。

6.考勤缺卡:工作日每天上下班共4次刷脸考勤,缺卡1次按事假2节课计算,扣10元。个人每月有3次从钉钉程序上申请补卡机会,超过时限或次数,学校不接受任何部门和个人说明,直接按缺卡计算。

五、奖惩分数量化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请假除去每月前两次每次不超过2节共4节课(每节45分钟)以后每节扣0.1分,事假每半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学期末累计扣分。

2.每学期不得无故旷工,每旷工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

3.每学期病假(出示本人社区、县级以上公费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和缴费收据,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否则视为事假)每天扣0.5分。

4.学校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缺席扣0.5分,未经批准中途擅自离开、迟到或早退者扣除0.2分/次。

5.外出学习、法定婚、丧、生育假不扣分。

六、说明

1.产假、生育护理假、小产假、婚假、丧假、都包含节假日。长期事假病假按起止时间计算,中间包括周末节假日,超过一定的时限,事假15天病假20天,扣除当月所有的基础绩效工资。

2.每月前两次每次不超过2节共4节课(每节45分钟)不在事假统计范围内。

3.教职工请假期间,一周内课程或其他工作,报请直接领导协助下,由自己调整安排,凡不自己安排,造成空堂或工作失误的,视为旷课。

4.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当面请假的,可以用电话联系请假,事后要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学校对教师的考勤一月一总结,期末学校将教师出勤情况公示,教职员工的考勤来源于签到、请假条和值勤组每天的检查情况。

6.幼儿园在编教师参照执行。

(本办法自学校第七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邹城市匡衡路小学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