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 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1、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出示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扫取场所码。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嗷者一律施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格处理。
2、全面做好排查登记。校门口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需向班主任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门卫人员须佩戴口 罩,发现入校人员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
3、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法纪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原则,文明值勤,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门卫职责。门卫人员按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校车辆规 定,负责维护进出大门的秩序;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作息时间及错峰有关规定,开启或封闭大门,任何车辆、人员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4、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来客来访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需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手机扫场所码,做好体温检测,做好详细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进入校园的跟踪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