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曲阜市 > 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校园安全 > 安全制度

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29 11:09 信息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一、作息时间及要求

1、早上6:30起床,7:40前必须离开宿舍。

2、中午11:30后才允许回宿舍,12:20准时回宿舍进行午睡。14:00起床,14:30前必须离开宿舍,回课室上课。

3、下午16:20后才允许回宿舍,19:20(冬令时18:50)前必须离开宿舍回课室上课。

4、晚上21:10(冬令时20:50)后才允许回宿舍,21:50前回宿舍点名就寝。

5、除学校特殊情况或打扫卫生时间外,学生宿舍作息时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无故旷宿一次,违纪两次,将停宿两周,如有再犯则取消其住校资格,不得在校住宿(如违纪情况严重者将永久取消住宿资格)。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原则上,除星期五六晚上外,学生不能请假离宿;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填写“住宿生请假条”,报班主任批准,并联系家长方可离开宿舍,请假条必须交给宿舍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宿的视为旷宿,将严肃处理。

7、住宿生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的,须填写“住宿生请假条”,报班主任批准,交宿舍管理人员,方可留在宿舍。宿舍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二、住宿生内务管理要求

1、所有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严格按照房号、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调换寝室需写明调换原因,交政教处审批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更换。

2、不准擅自留宿外人(包括非该寝室的我校其它人员、家长、亲戚、朋友、同学),否则一经查明,将追究有关同学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3、为保证学生宿舍整齐统一,内务规范化,要求各宿舍房间、个人用物要按统一式样、方位放齐,房间保持通风、整洁、卫生。要在规定的地方晾晒衣物,放置脸盆、鞋袜等;起床后要折叠蚊帐、被褥,并按规定位置放好。

4、丢失钥匙或须更换门锁的,及时向宿舍报失,由宿舍管理员按照成本价更换门锁和钥匙。严禁转借钥匙和调换门锁,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不准在墙上涂写刻画,不准在宿舍墙上、门窗及其它地方张贴宣传广告物品、明星照片或含反动、不健康内容的张贴物等,造成墙面污损者将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6、为了不影响男女生各自的生活,所有住宿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区。

三、住宿生活管理要求

1、尊重宿舍管理员,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安排,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和维护宿舍生活、纪律秩序,不说粗话、脏话,不刁蛮。待人有礼貌,举止大方,关心他人,宽于待人,严于律已;共建文明、和谐、温馨、平安的宿舍。

2、保持宿舍区内的安静,午休时间及夜间熄灯后,所有内宿生不得在宿舍起哄喊叫、高声谈笑、播放广播、打架斗殴。不准乱串寝室,严禁在宿舍打扑克、赌博或变相赌博。

3、爱护公物、不准擅自移位、增添、损坏、丢失公物。不准打砸和污损床板、墙壁、门窗、栏杆、卫生用具和其他设施。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用随开,用完即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浪费现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随时保持宿舍区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和垃圾。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有值日生打扫,每周一下午要进行室内卫生大扫除;垃圾一律堆放到指定垃圾存放点。宿管员每天检查,每月汇总,进行一次卫生评比。

7、严禁从宿舍楼内向外、向下或在楼道内抛杂物、泼水、摔瓶、焚烧纸物等不良行为。

四、宿舍安全管理要求

1、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及时处理,常抓不懈。

2、严禁将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如:蜡烛、蚊香、火柴、打火机等,违者将严肃处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热器具或非学校配给的照明器具,一经发现即予没收,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4、不准在宿舍内燃烧东西和烧煮食物,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或其他炉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5、严禁住宿生在宿舍楼区追逐、嬉戏、玩耍,也不得进行任何体育活动,不得攀坐护栏;不得集中拥挤在走廊上;上下梯道时不得争先恐后或相互推挤。

6、各宿舍都应重视安全防盗工作,离开宿舍时注意关窗锁门。学生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到校(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也不要带过多现金到学校(学校建议同学们带足一周的生活费即可)。凡学生手机在校园内遗失或被盗责任自负。学校不赞成学生携带贵重财物或过多钱到校,否则,学生必须自负保管责任。

7、学生宿舍室内、外公用设备设施是学校财产,学生有责任爱惜和保护,因个人责任事故损坏、丢失的要赔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8、学生因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他学生不得擅自占用其床位。不准私自让外人或他室人员在室内留宿;要提高警惕,发现危及宿舍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宿舍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和教官汇报。

9、如遇紧急情况,要服从指挥,有序进行疏散。

五、违反本制度者,示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严重者将给予记过、停宿直至开除住宿处分。


学生宿舍夜间值班教师职责

一、值班时间

值班教师须在晚自习下课后10分钟以内到达宿舍,次日早晨7点后离开宿舍。

二、值班职责

1、宿舍值班教师每晚必须对学生就寝情况、住宿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1-2次,如有缺勤需查明缺勤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做好缺勤登记,交学校有关部门纳入学校量化管理。

2、宿舍值班教师督促学生洗刷,按时就寝,维护就寝纪律,严禁学生在寝室打闹。

3、值班过程中,值班教师要检查寝室卫生情况、学生就寝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作好记录。

4、值班过程中,值班教师查处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赌博、破坏公物等违纪学生,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5、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把好宿舍进出人员关。严禁异性学生和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坚决杜绝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宿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6、 夜间学生生病,值班教师及时带领学生就医,病情较重的及时与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家长联系,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并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7、值班教师在值班过程中,不得无故旷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有事请假。


住校生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住校生在校期间及往返学校途中的人生安全,明确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住校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律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住校生必须遵守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员及宿舍长的管理。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学校有权取消住校资格。    

3.非特殊情况,所有住校生严禁熄灯后外出宿舍,更不许在外住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者,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批准,并将假条上交宿舍值班室,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未经他人允许不得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严禁偷窃他人财物。   

5.严禁破坏宿舍楼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故意破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6.住校生原则上要在周五中午离校,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离校的,必须向宿舍值班室上交签字假条,方可离校。周末或节假日周五下午至周日上午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留宿的,要提前找班主任签《留宿申请单》并上交宿舍值班室,方可留宿,住校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加强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7.住校生周日返校或节假日返校时间,不得早于下午15:00。    

8.住校生往返学校途中,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牌、无证、无保险)和“三超”车辆(即超员、超载、超速),严禁乘坐非载人车辆,禁止乘坐摩托车上学,住校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严禁到江河湖泊内游泳或洗澡。

9.住校生在夜间突发疾病时,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将联系家长,家长要积极配合,住校生在校期间,家长要24小时开机。        

10.住校生和家长要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要求,不遵守者个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学校无关。

11.所有住校学生必须签署本协议,如不签署将不予安排宿舍。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班  级:                 

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