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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学生资助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30 16:04 信息来源:教育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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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营养餐资助。

二、资助范围

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补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

非寄宿生:小学每年每生500元

四、办理流程

①宣传发动:学校组织各年级各班级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②申请:学生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学生户口页复印件、监护人户口页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大病病历等)。

--村委(社区)证明材料。

③评审:学校应成立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按学年进行。每年春季学期应对转学、退学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④审核: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⑤公示:学校应将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⑥办卡:学校通知监护人为受助学生办理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费学生银行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使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