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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30 17:50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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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2.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3.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4.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竞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5.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下水滑冰。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6.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教育学生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6.加强校园内交通管理。教师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校外公共停车场。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2.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3.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及各级部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4.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总务处主任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6.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1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7.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8.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9.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10.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四、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所有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与总务主任、值班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总务主任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玻璃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

4.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6.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2.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和三无食品。

3.学校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4.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学校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六、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课必须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法规的要求,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

3.体育课前必须对场地、设施和器材的质量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学生应主动向任课教师告知既往病史,以有利于做出合理上课安排,避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有既往病史的学生应主动去医院检查,由医生出具上课建议。

5.运动前做好准各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6.课堂中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7.体育课期间,体育教师对参加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训练项目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要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以及全程做好学生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8.学生上体育课时,着装要适宜运动,穿运动服,运动鞋,不佩带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如金属徵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锐、硬质物品等。

9.体育课期间和体育课后,要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体育器材做到保管得当。

10.出现学生受伤后,教师要尽快做简单处理或由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应及时拨打120电话,到医院进行处理。

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用余的一般药品要保管好。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实验室对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两人领取,领用数量应用多少领多少,对用余危险品应及时交危险品仓库暂存,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专人负责管理。

5.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6.对于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及未经批准动用明火。

8.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八、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1次身体检查,并认真填写健康档案,做好体检情况分析、汇总,落实预防措施。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体检有异常学生,建立登记册,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学校要书面告知家长进一步复查和注意平时的照理,并告知学校有关教师在体育活动、劳动等方面引以关注。

3.学校卫生保健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心理生理疾病等的预防与知识宣传。

5.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了解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6.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引导学生合理用脑,科学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7.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8.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位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9.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务室(或让监护人送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校医或教师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10.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11.定期开展学生生理心理辅导和青春期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珍爱生命的意识。

12.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教室人均面积符合标准,每间教室应设有2种符合要求的不同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1席;黑板无破损、无炫光,设有黑板灯且设置符合要求;教室照明应符合要求,照明灯管垂直黑板;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干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