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东方学校初中部教师岗位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考核评价的规范、指导、监督和激励作用,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济教字[2018]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促进发展”原则,学校对所有教师进行全面岗位工作考核,与被考核人约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指导,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职工评价体系,旨在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提高工作绩效,促进专业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组织
成立岗位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岗位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对教职工岗位工作进行考核评定。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廷志
副组长:康 杰 杜 放 孔令艳
成 员:杜冉冉 宋红伟 宋 筝 张树文 张衍峰
刘华振 郭淑贞 张 芬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孔令艳
成 员:刘华振 丰培利 仙 浩 张玉凤 王 腾
三、考核成绩使用
学校将考核成绩作为教职工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评优选先、干部选拔和学年嘉奖的主要依据。
1.推荐参评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优质课、基本功比赛、骨干教师和年度考核优秀等,其上一学年度考核必须在本考核实体成绩名次前70%。
2.考核成绩居于本考核实体末两位者,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两学期居于本考核实体末两位者且低于优秀考核值最低线,在下一轮次聘用时,校聘教师按“不予聘用”、在编教师按“试岗”待遇处理。
四、考核框架
考核对象:初中部全体文化科教师
一级指标
满分100+7+:师德师风10,工作能力10+,工作量与考勤30,教学常规20,教学成绩30,特殊加分7
二级指标
师德师风10 = 师德师风10
工作能力10+ = 学习研究7 + 继续教育3+
工作量与考勤30 = 工作量20 + 工作出勤10
教学常规20 = 备课与教案6 + 作业设置与批改6 + 常态教学5 + 考试总结与分析3
教学成绩30 = 年级学科团队考核值排名20 + 年级学科团队进退步排名5 + 年级团队考核值排名5
特殊加分7=优秀班主任2 + 学部考核5
三级指标
学习研究10+ = 计划与总结2 + 听课2 + 教学活动3+ +继续教育3+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负责人 | 公示时间 |
师德师风 | 10 | 师德师风 | 刘华振 | 学期末 | ||
工作能力+ | 10 | 学习研究 继续教育+ | 7 3 | 计划和总结2 听课2 教学活动3+ 继续教育3+ | 张玉凤 | 学期始、末一周 过程性+期末 过程性+期末 学年末 |
工作量与 考勤 | 30 | 工作量 工作出勤 | 20 10 | 王腾 党政办 | 每月 每周 | |
教学常规 | 20 | 备课与教案 | 6 | 丰培利 | 业务检查 | |
作业设置与 批改 | 6 | 丰培利 | 业务检查 | |||
常态教学 | 5 | 刘华振 | 学期末 | |||
考试总结与 分析 | 3 | 丰培利 | 期中、期末考试后一周 | |||
教学成绩 | 30 | 丰培利 | 学期末 | |||
特殊加分 | 7 | 优秀班主任 学部考核 | 2 5 | 德育部刘华振 | 学期末 | |
总分 | 100+7 |
五、考核内容及实施细则
(一)师德师风(10分)
依据《济宁市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对全体教师师德师风(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团结上进、言行文明、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方式:教师自评(1)、群众评议(2)(本考核组人员)、领导评议(3)、学生评议(2)、家长评议(2)分别按1:2:3:2:2的比例赋分,共计10分。
教师自评(1、0.8)、群众评议(2、1.8):按初中部全体文化科教师数5:5两档赋分。
学生评议(2、1.8)、家长评议(2、1.8)、领导评议(3、2.8):按本班所有任文化科教师数1:1的比例赋分。本项中“领导评议”系指学部主任、副主任,教学部主任、副主任,校长办公会成员。(计算评议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30人以上参与评议时,则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求平均分。任教两个班级的,优绩*0.7+次绩*0.3;任教两个班以上的优绩*0.4+次绩(剩余班级平均分)*0.6,中途接班不满两个月的不予计算。总分10分。)
有下列情况且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查实者,每条次扣本项5分:有偿家教、组织办辅导班、推销教辅材料、酒后上课、体罚造成恶劣影响的。
积极主动宣传学校是每个教职工的责任和义务,是教职工职业认同感的重要显示,每位教职工应及时向朋友圈推送以下内容:1.每周精彩;2.其他要求及时推送的内容。时间要求:自该内容微信发布12小时以内。如果未及时按要求推送,每次扣0.2分。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好甚至恶劣影响,视情节轻重,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扣除1-5分,特别严重者,本项考核计0分;有师生、家长检举/投诉或学生评议时反映教师有重大或经常性的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一例次扣除1-5分,特别严重者,本项考核计0分。
(二)工作能力(10+分)
工作能力系指为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而进行的学习研究、继续教育情况等。
1. 学习研究(7分)
(1)计划与总结(2分) 学期初、期末按时做出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评价方式:以学部公示为准,学期计划(1、0.8)、期末总结(1、0.8)。
教育教学计划提交时间开学前后一周内,期末总结在期末放假后一周内提交。
(2)听课(2分) 积极参加听、评、说课,每学期,教学部主任、副主任不少于30节,学科主任不少于20节,任课教师不少于15节,兼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正职管理干部的各类人员规定的听课节数为以上规定量-5,但最低不得少于每学期15节。
评价方式:以听课人公示+每周工作量中的听课统计为准,每学期末检查一次,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查看《听课记录》,每少一节扣0.2分。学科活动由学科负责公示听课人员,无明确的学科主题由活动组织人指定或听课教师自发公示。
(3)教学活动(3分+) 积极上好学校、学科组安排的示范课、公开课、教研课、接待课、出访交流课,主题培训分享;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积极承担集体备课和中心发言任务,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评价方式:根据学部教学计划规定的教研活动最低量,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核实学科主任工作记录,查看教师教研记录,按2、1.8两档赋分。
学校、学部、学科组安排的示范课、公开课、教研课、接待课、出访交流课,主题培训分享发言等,每节(次)加1分,最高加2分。学校安排的赛课等重大业务活动非因公不参加每次扣2分,学科活动非因公不参加每次扣0.2分。
2. 继续教育(3分+)
(1)论文 在国家、省、地、县级正式报刊上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分别计10、8、6、3分,非教育教学类其他作品国家、省、地级分别计7、5、3分;获奖论文须为逐级推荐的教科研部门评奖论文,按下列标准计分:省一等奖及以上4分;省二等奖、地一等奖3分;省三等奖、地二等奖、县一等奖2分。
(2)教学荣誉 获得各级教学能手、优质课、基本功比赛奖励,按下列标准计分:省级教学能手18分,市级教学能手12分,县级教学能手8分;省级优质课一、二等奖15分、10分,市级优质课、基本功比赛一、二等奖8分、5分;县级优质课、基本功比赛一等奖3分;实验、录像优质课依照下一级别同一等级优质课降2分计;各级公开课按同级优质课一等奖降2分计,校级公开课计1分,课题公开课按同级优质课一等奖降3分计。
(3)专著专利 出版个人专著、获国家专利计15分。参与编写济宁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教学、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教学、教辅材料按下列标准计分:主要组织者按6、5分,其他参与者3分。
(4)教学活动 评为学校赛课一二等奖分别计8、5分,参与者加3分;参加教学部组织的单项基本功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获一、二等奖分别计4、3分,参与者1分。
(5)课件制作 课件/教具制作获省一等级计8分,市级一等奖计6分,县级一等奖计4分。
(6)其他作品 在学校公众号发表一篇署名教育教学论文计1分,非教育教学类作品每件0.5分。在济宁、曲阜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分别计3分,非教育教学类作品每件2分。
(7)学生辅导 辅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须注明辅导教师姓名),每篇次计5分。辅导学生参加曲阜市级及以上比赛,省一等奖及以上15分;省二等奖、地一等奖10分;省三等奖、地二等奖、县一等奖6分;辅导学生集体获奖,则在各级别等次的基础上×2。
(8)外出学习 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返校后72小时内必须上交学习心得,否则从本项得分中扣2分。
(9)课题研究 国家级、地市、县级课题研究主持人分别赋12、10、8分,除主持人以外第1-2位根据级别依次降2分,3位及以后根据级别依次降4分赋分,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评价方式:
(1)各项可累计计分,每学年一次,证书、作品有效时间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同类奖项或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得分。如参加活动较早而获奖证书到位时间晚于以上时间段,则推至下一学年算。
(2)每学年教师先根据规定和要求进行自评,上交证书或获奖名单复印件,然后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再进行逐项核对赋分。
(3)每学年每人修满6分,则本项计满分3分,否则比6分每少1分则从本项得分3分中扣除1分;6分以上每多1分则在本项满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最多可加至4分。
(4)每学年上学期本项所有教师均以3分计。
(三)工作量与考勤(30分)
1. 工作量(20分)
工作量考核以“标准课时”计,标准课时=实有课节数×该科系数。
(1)按周工作量计算 周工作量 = 周实有课节数×该科系数 + 兼课节数×兼课系数 + 12×兼职系数 + 其他情况加标准课时数。
(2)兼职系数
教学部、德育部、后勤部、党政办主任0.6,学部主任0.5,团总支书记、工会办主任兼文安办主任、艺体中心主任、级部主任0.4,党建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文宣办主任、学部副主任0.3, 学科主任、班主任、市教研室兼职教研员、校产管理中心主任、各处室职员、团委副书记、学籍管理员0.2,团委委员0.1。
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兼任班主任以外的职务各以其所兼职系数半数计。
评价方式:工作量每周满14标准课时计20分,每多于/少于1标准课时在20分的基础上±0.5分,本项最少计15分,最多计25分。每四周统计一次工作量并及时公示。
2. 工作出勤(10分)
本项考核由党政办负责。
评价方式:依据学校教职工考勤方案有关规定核算。
(四)教学常规(20分)
教学常规考核主要围绕日常教学工作,以抽查和评议的方式考核。
1. 备课与教案(6分)
评价方式:每学期上、下半学期各抽查一次或多次,分别以6、4、2、0四档以总分平均分赋分。
2. 作业设置与批改(6分)
评价方式:每学期上、下半学期各抽查一次或多次,分别以6、4、2三档以总分平均分赋分。
3. 常态教学(5分)
评价方式:学生和家长评议,参考“师德师风”项中的评议,按班任课教师总数的3:4:3分别以5、4、3三档赋分,任教两个班级,优绩*0.7+次绩*0.3;任教两个班以上的优绩*0.4+次绩(剩余班级平均分)*0.6,中途接班不满两个月的不予计算。
4. 考试总结与分析(3分)
评价方式:每学期两次月检测和期中、期末考试后必须作出书面试题与成绩分析,分别以3、2二档赋分。每缺一次,则在本项总分3分的基础上扣1分。
(五)教学成绩30分
教学成绩:以团队为单位,以城区学校期末联考成绩为参考。个人教学成绩30 = 年级学科团体考核值排名赋分20 + 年级学科团体考核值进退步赋分5 + 年级团队考核值排名赋分5。
1. 年级学科团队三率考核值排名赋分(20分)
评价方式:每学期期末在城区学校联考中,学科年级学科团队三率考核值排名(东方、夫子、杏坛、实验、明德、孔子、附中、田家炳、奎文)依次赋20、17、15、13、11、8、6、4、2分九档。
2. 年级学科团队考核值进退步赋分(5分)
评价方式:与上次期末考试成绩相比较(或某次班次相同的统一的联考成绩),在城区学校联考学科团队三率考核值保持在前
1-4名分别赋5、3、2、1分;每进一个名次在赋保持分的基础上再赋1分,每退步一个名次在赋保持分的基础上减1分,如退步依然保持在前3名则不予减分。
3. 年级团队综合考核值排名赋分(5分)
评价方式:依据年级在城区学校联考各学科总考核值排名1—n名,依次分别赋5、4、3、2、1、1、1、1...n档赋分。
七年级参考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化学参考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八年级第二学期地理、生物参考全部通过(无D)取八年级第1名团队成绩赋分;1-3%的D取八年级前3名团队的平均成绩赋分;3-5%的D取八年级全部学科团队的平均成绩赋分;5%以上的D按本年级最低的学科成绩赋分;九年级最后一学期按中考成绩计算;跨年级上课以排名靠前的名次 × 0.7 + 排名靠后的名次 × 0.3参考赋分。
同级按档赋分:同年级(七7,八8,九7)按照2:3:2(3:3:2)分别按30-28-26赋分纳入考核。
(六)特殊加分(7)
1. 班主任加分(2) 每学期获得校级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加2分。
评价方式:依据班主任学期考核。本项考核由德育部负责。
2. 学部评价(5) 根据教师在学部工作中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团结同事、爱护学生、积极参加学部会议、学部培训等各项学部活动、认真执教、认真值日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
评价方式:①日常记录:按1:1以3、2.8两挡赋分;②领导评议:参照“师德师风”项考核中领导评议,以2、1.8两档赋分。
六、其他说明
1. 每学年上学期考核占40%,下学期考核占60%,形成教职工学年考核成绩。
2. 本约定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