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东方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告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雨雪冰冻、台风等灾害时,应按应急预案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提高学生特殊环境下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