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上岗证。
2、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3、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加强交通法规学习
4、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20公里。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严禁无照驾驶。
2、未经教体局和公交公司许可不得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名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息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施救措施,并立即报案,及时与主管领导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保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由驾驶员与公司分别负担,比例参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三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驾驶员一起进厂,否则公司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驾驶员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四、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驾驶员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驾驶员可示意家长写申请单,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改。
3、驾驶员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保障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五、驾驶员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清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报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驾驶员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出车。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驾驶员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助学公交,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惩处。
4、若驾驶员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驾驶员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公司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六、驾驶员岗位职责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驾驶灵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队长,及时将车辆送至维修厂维修。
6、车辆收车后,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应备齐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备检查,方可出车。
8、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9、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弄由当事人自负。
11、校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驾驶员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驾驶员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驾驶员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施延或拒不出车。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时,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公司停车场。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一切后果自负。
七、照管员岗位职责
1、跟车照管员应在学生乘车前仔细核对乘车学生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
2、提醒望驶员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并监督学生系好安全带、方可示意启动车辆前行。
3、跟车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钩确认。
4、跟车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学生遗留在车上。结束后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登记签名。
5、督促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6、管理好本车上的学生,防止学生在车厢内打架、推拉等现象。学生上下车安全有序,禁止疯跑上车。
7、跟主照管员要求学生带好乘车卡上车,做好每天有检查,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