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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中医院医保服务

发布日期:2024-05-07 15:30 信息来源: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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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中医院医保服务地点:医保服务站。

金乡县中医院医保服务引导路线:住院部一楼大厅。

报销流程图.docx



医保支付、报销

医保政策相关文件

医保报销政策

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一、住院、门诊慢性病(职工)

人员类别

住院

市内就医

市外就医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经备案

未经备案

在职

90%

85%

85%

75%

55%

退休

95%

90%

90%

80%

60%

备注

1、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400二级500三级600

2、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每次分别降低150元、200元;

3、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95%;

4、基本医疗封顶10万,大额救助35万。

人员类别

门诊慢性病

乙类病种

甲类病种

不分医院级别

不分医院级别

职工

75%

85%

备注

支付标准:纳入统筹的医疗费用,1000元以上的部分,甲、乙类疾病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进入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为90%。

二、住院、门诊慢性病(居民)

人员类别

住院

市内就医

市外就医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经转诊

未经转诊(降低10%)

经备案

未经备案

成人

80

70

55

35-45

45

25

未成年人(在成人比例上提高5%)

85

75

60

40-50

50

30

精准扶贫人员(在正常人比例提高10%)

90

80

65

55

55

35

备注



110种病种降低10%



普通人起付标准:一级200二级500三级1000

精准扶贫人员起付标准:一级100二级300三级500

意外伤害报销比例为正常报销比例的60%。基本医疗封顶15万

人员类别

门诊慢性病

乙类病种

甲类病种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不分医院级别

普通居民

65

55

45

70

精准扶贫人员(在正常人比例提高10%)

75

65

55

80

备注

普通居民起付标准为500,精准扶贫人员起付标准为200.透析、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无起付线。乙类一种病封顶5000,合并两种封顶6000,甲类病种封顶7万。

报销流程图

一、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一)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1.签约。根据意愿选择社区医疗机构签约,一个年度不得变更。

2.待遇。纳入统筹的门诊医疗费,30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600元。

(二)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县内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普通门诊可报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无起付线。家庭医生签约的报销60%,未签约的报50%。一年封顶报销300元。

二、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参保人在县内定点医院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封顶300元,同时患两种病或糖尿病应用胰岛素治疗的一个自然年度封顶600元。

三、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普通居民:经基本医疗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12000元以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全年累计,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内费用,0-10万元报销比例60%,10-20万元报销比例65%,20万-30万70%,30万以上75%,封顶40万元。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经基本医疗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6000元以上享受大病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全年累计,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内费用,0-10万元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报销比例70%,20万-30万报销比例75%,3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注: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在报销时一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