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建华实验中学应急预案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处置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修订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快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学校的处理能力时,请求教育局出面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二)“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年级、班级等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旱、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防
(四)“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五)“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三、实施组织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各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设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设立四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
(一)社会稳定处置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协助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
(二)校舍及教育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协同消防等部门负责学校火灾、校舍、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协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学校交通事故、食堂卫生、卫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四)学校教师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协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学校涉及教师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五)信息处理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及时向县教育局等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信息动向。
领导小组负责掌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预和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师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要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本单位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汇报。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事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同志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现场,现场指导,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应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校党政领导、班主等要深入学生班级,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以及学生干部队伍,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内外群体性伤亡事故。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到最低程度。学校应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报告,该报警的报警。在学校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向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该报警的要立即报警。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学校紧急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学校做好人力和车辆、财物保障,以及作报送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结合本小组业务特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4、“非典”“流感”等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是烈性传染病,学校仍要高度警觉。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应急预案按上级要求执行,其他传染病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参照执行。
五、实施要求
l、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杌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交通事故:122
汶上县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防台风
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依据
依据《汶上县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有备无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内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编制单位
全校防汛抗旱防台风由建华实验中学牵头编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园)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 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组织设立汶上县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校保卫处;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校(园)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2机构组成
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第一副组长,建华实验中学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建华实验中学处室成员任成员。
2.3 机构职责
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校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教育局、政府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基层校(园)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毕业考、学校专题活动等重大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建华实验中学挂钩基层校(园)行政人员:抓好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相关校(园)做好防台风工作。
三、 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3.1 信息通报
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通过邮箱、短信、电话向各基层校(园)通报。
3.2 预警
3.2.1 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3.2.2 预警发布
建华实验中学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教育系统防台风工作要求,以及本预案相关条款规定,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3 预防
3.3.1 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基层校(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基层校(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各基层校(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有需要建华实验中学需要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建华实验中学。
3.3.2 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学校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3.3.3 防台风巡查
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四、防台风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建华实验中学根据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有关信息传达至各科室。
4.1.2 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 Ⅳ级应急响应
(1)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汛抗旱防台风,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3 Ⅲ级应急响应
(1)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4.4 Ⅱ级应急响应
(1)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召开全校防台风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2)建华实验中学基层人员电话联系学校,督查校长在岗情况;督促学校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加强巡查监测,加强防范;督促学校迅速组织转移危险地带的受威胁师生和人员;督促学校在建工程停工和做好围墙、宣传栏、防护栏等设施的加固防范;督促学校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协助学校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件。
(3)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部署和指示。校长必须在岗,加强防台风工作领导,各防台风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同时,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区域,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根据上级部署和学校实际,确定防台风期间是否停课,呈报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部署执行。
4.5 Ⅰ级应急响应
(1)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在做好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镇政府、教育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2)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台风具体情况,确定防台风期间是否全校停课并部署执行
(3)建华实验中学领导和人员深入学校督促、指导开展防台风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基层校(园)防台风救灾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全员在岗在位,采取有效措施,严密做好台风等灾情的防范。
(4)各校根据气象预报,在台风到来之前6小时,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应进一步再排查再落实,要确保校内在建工程停止施工,撤离建筑施工人员,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可能受到台风暴雨影响的潜在隐患区域加大、加密巡查监测力度,严密防范;要认真抓好低洼地、地质灾害、易滑坡、危房、工棚、简易搭盖等危险地带师生安全转移工作,确保该转移的人员百分百安全转移到位,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人员,保证其基本生活。当接到重大灾情险情报告时,要迅速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立即请求上级支持,并迅速派出应急分队开展现场调查,进一步指导、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
(5)学校必须组织集结抢险救灾队伍,做到随调随到。
4.6 信息报告与发布
防台风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防灾抗灾信息应上报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未经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不得自行对外发布防灾抗灾信息。
4.7 应急响应结束
4.7.1 应急响应由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教育局或镇政府指示宣布结束。
4.7.2 应急响应结束后,要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受灾情况,并报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设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要组织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和党员建立基层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防台风抗灾救灾工作。各类应急队伍应加强联动协调,随时参与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全校教职员工要保证通信畅通,确保与外界联络。
5.3治安保障
各校要做好本校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4物资保障
应建立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及时做好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5 医疗卫生保障
联系、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学校师生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灾害发生后,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的监测、收集、预测和报告。
5.6 生活保障
应配合镇政府确定本校师生的避灾场所,设立明显标志,确保师生群众的避灾安置。妥善安排好转移师生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被转移师生也应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
5.7 资金保障
建华实验中学总务处及应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受灾学校进行防汛抢险、校舍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5.8宣传保障
各校要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台风意识及能力。每年应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
六、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助
灾害发生后,受灾学校应配合镇村做好受灾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清理或消除污染、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生活救济救助,及时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保证受灾师生有饭吃、有衣穿、有洁净水喝,有安全住所,切实解决受灾师生的基本生活问题。
配合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涉校涉生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涉校涉生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2抢险物资补充
灾害发生后, 各校要及时统计已安排使用、消耗的抢险物资,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储备。
6.3修复重建
灾害发生后,要迅速调查、核实灾害损失情况,并组织力量、筹措资金对损毁工程、设施进行突击抢修,争取最短时间内修复重建完成。
6.4 保险与补偿
组织参加财产保障和人身意外保险的学校,在灾害发生后,要协调保险机构尽快深入调查,迅速开展理赔工作。在防台风工作中,征用师生的物资、设备、财产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应按照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
6.5 总结评估
每次灾情过后,应针对防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及时将书面评估报告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政府或县教育局。
七、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推荐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汶上县建华实验中学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汶上县建华实验中学
2023年2月
汶上建华实验中学地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的能力,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有序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汶上县地震应急预案》《汶上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第四实验中学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健全应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一旦发生突发地震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有效处置,努力减少灾害性损失。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地震事件后,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体局。
(三)整体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地震事件后,有关科室负责人按照领导小组应急部署,立即深入第一线, 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
(四)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地震突发事件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请示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主要职责是:在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信息,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六、启动条件
我县及周边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学校所在地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七、信息报告
(一)工作要求:发生突发地震事件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二)主要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学校采取的措施;学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应等。
(三)信息发布: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学校要健全突发地震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确保信息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学校应建立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专项经费和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三)人员保障:学校应建立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维护稳定等部门人员组成。
(四)培训演练保障:积极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定期进行防震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应急反应
(一)预报后的应急反应:在政府发布地震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应急反应 包括:A.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B.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D.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E.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F.防止地震谣传或误传,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负责辖区内教育系统应急处置,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县教体局主动配合灾区收集灾情,开展应急处置,并将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工作建议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根据需要调用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十、应急措施
学校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协助卫生部门抢救伤员,防控传染病暴发流行,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设施;协助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协助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协助消防部门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扩大蔓延;对本单位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师生发布灾情信息,呼吁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和捐款金额。
十一、善后恢复 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恢复,降低灾害损失,尽早恢复学校教学秩序。
汶上建华验中学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天武
副组长:冯 波
成 员:李跃全 曹胜华 王来清
郭金川 任延冲 崔 晋
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李跃全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