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防治校园欺凌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维护校园秩序,根据《教育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外来人员对学校师生实施的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在校园周边就近范围内的欺凌暴力事件,在校师生发现本校学生在校外参与的欺凌暴力事件参照本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相关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做好相关信息广泛收集和有效研判,将校园欺凌事件消除在萌芽或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影响学校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对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控制事态。
(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校长统一指挥,掌握信息;学校各科室、教研组要保持镇定,协商沟通;发生超出学校处置和控制范围的事件,要立即上报教育、公安等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统一认识,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配合整体工作,维护秩序。
(四)减少损失、恢复常态。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恢复学校秩序,恢复工作和学习常态,消除事件对学校、对师生和家长的影响,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四、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超鲁担任,副组长由庄善英、邱春景、赵春芳、王修担任,成员由邱成军、周莹玲、申云菊、路向峰、于明亮、石文娜、宋亚鲁等主要负责人组成,设置校园欺凌举报和咨询热线15263764721,并在校园内进行公布。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欺凌线索举报和咨询的接待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各成员部门共同做好校园突发欺凌事件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现场指挥;督查事发地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五、预案启动
接到班级发生较为严重校园欺凌事件的报告,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需要及时处置。
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班级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班级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县委、县政府。
六、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校园欺凌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立即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态加剧和学生受伤。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组成工作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出现大量人员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权益的,必要时请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县委、县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1.若校园欺凌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组成工作小组,配合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有效处置。
2.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校园安全的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监视。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的事件,立即对外教采取保护措施。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状态时,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慰问工作,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理解和支持学校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 Ⅳ 级)的处置
学校做好对引发校园欺凌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校园欺凌苗头时,及时处理。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时,学校政教处、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七、善后与恢复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后期处置工作应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学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张超鲁校长领导下,积极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并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发布假消息、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