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4-015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097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加强法治建设的建议》
尊敬的张学鹏委员:
感谢您对济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097号提案《关于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加强法治建设的建议》,对我市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进行了剖析。同时指出在这些实践工作中存在基层社区工作者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社区法律顾问体系未能有效落实,缺乏专业调解队伍等不足。并在提高社区工作者法律意识,做实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相了宝贵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并作出相应工作安排部署。针对您的提案中指出三个方面的不足,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回复如下。
一、全媒体普法,塑造法治文化新品牌,助力社区工作者法治素养再提升
一是扎实做好国家重大战略法规的宣传普及。组建民法典宣讲团40余个,组织400余名宣讲员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在济宁电视台开设“身边的民法典”“律师说典”专栏,20期栏目列为学习强国内容。拍摄制作《民法典》系列动漫、微视频200余部。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制定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济宁加快实施“九大战略”奋斗目标,加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生态文明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大力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召开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省内率先出台《加强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的22条措施》,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7000余名。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个、省级110个、市级323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比达到73.4%。
二是构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集群。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在广播电视台、党报党刊设立法治栏目80余个。研发运行“济宁法治资源地图”,实现济宁市法治资源共建共享。聚焦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传播力,加强市县两级普法微信公众号矩阵建设,构建“报、网、端、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阵地320余个,90%以上市直部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70%以上单位设立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市共建立网络集群3200余个,年均发布普法宣传信息2万件以上。实施“掌上普法”,建立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发送普法短信2000余条。充分发挥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制作普法宣传视频400余部,市律师协会开播“律师普法大讲堂”50余期。兖州区在“学习强国”开办的“民法典与你同行”专题讲座,被评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十佳视频”。
三是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济宁品牌”。创设卡通形象“和娃”作为济宁普法代言人,制作“和娃”形象宣传视频20期,上线法治宣传标识“儒晓法”。把法治元素植入黄河、大运河文化带、泗河绿色发展带等文化公园建设,融入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孔子博物馆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景观带18处,高标准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广场152个、镇级168个。实施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市县乡村一体化建设,县级层面实现全覆盖。创建市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906个,建成法治文化长廊6118个。举办首届济宁“法治文化节”,推出法治文化主题活动10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输出创作产出具有时代特征、济宁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得到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热烈响应。每年组织市、县普法文艺宣传团赴基层举行普法文艺演出300场次以上,受众达180余万人。
二、创新服务扎根基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建设法治乡村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覆盖更加全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广“镇村法律服务”工作打包服务方式,形成以镇(街道)为单位统筹辖区内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新模式。目前,全市4540个村(居)配备了971名法律顾问。认真落实《山东省村(居)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完善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补助制度。2020年以来,已累计发放补助经费4875万余元,有效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二是作用发挥更加显著。广大村(居)法律顾问在努力做好日常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解决矛盾纠纷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做到了扎根群众、服务群众,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23年,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2万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9万余件,代为申请和提供法律援助6000余件(次),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提供法律服务3.2万余件(次),开展法治宣传2.3万余次,参与人民调解7900余件(次),为推动乡村依法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开展的村(居)法律顾问满意度调查显示,村(居)两委成员及村民居民对法律顾问满意率达96%以上。
三是服务形式更加丰富。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活动,法律顾问定期进村入户,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同时,积极拓展线上服务,建立法律顾问服务群900余个,开通抖音微博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11个,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打造“空中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天候”。印发农村“三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手册、法律服务工作手册,指导法律顾问参与村(居)集体“三资”整治工作,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助力清廉村居建设。此外,各县市区积极打造各自特色服务品牌,邹城的“顾问常顾”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品牌、嘉祥的“嘉和”公法品牌、鱼台的“法治圆桌会议”等,创新了服务模式,拓宽了服务内容,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强化调解机制与队伍专业化,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调解阵地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各县区司法局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要求,结合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4700余个,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8000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095人,包含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315人(大部分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岗)。市司法局通过加强对“和为贵”调解室建设的指导,不断加强品牌调解室在示范引领、品牌宣传、化解民间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对“和为贵”调解室实行“星级评定”,对调解员实施等级评定,建立案件回访、监督考核、激励奖惩等动态管理制度机制,确保了“和为贵”调解工作质效。2023年全年,全市通过调解化解纠纷6.72万余件,2024年以来,全市调解各类纠纷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让“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成为新常态。
二是不断拓展调解员队伍向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纵深发展。随着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发展,“和为贵”调解模式逐步向行业专业调解领域延伸。在此过程中,专职调解员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有效化解各类纠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目前,全市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婚姻家庭、校园纠纷、商事信用等各个方面建立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纠纷调解组织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三是精准提升调解培训工作针对性。针对调解员来源复杂、数量众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创新人民调解员培训模式。2023年6月25日至30日,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暨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青岛大学举办,此次培训有效的提高了参训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动能。同年7月初到10月底,济宁市司法局集中举办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业务大讲堂”活动。活动共分14期,固定每周四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由各县区司法局轮流作为主会场按照排定课程表进行授课。各县区司法所长和业务科室同志轮流走上讲台,结合各自业务工作,讲解调解工作实务,分享实践经验。
四、普法再深化、顾问再优化、调解再强化,全面推进法律服务与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机端等多种新兴渠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等形式,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覆盖。
二是切实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法律顾问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顾问与居民互动,鼓励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及时了解村民的法律需求,积极化解村民的法律困惑。
三是加强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挑选出具备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技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通过团队活动、经验分享等方式,增强调解员之间的团队协作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济宁市司法局将继续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每一位居民在法律问题上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为全市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济宁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3日
解决程度:(A) A.已经解决、B.正在解决、C.列入计划解决、D. 无法解决
可否公开:(A)A.可公开、B.不可公开
签发人:王庆峰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37-771008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