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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发布日期:2024-06-13 10:28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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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入学、出国深造、司法年龄鉴定、未成年时迁移户籍、办理银行卡、医疗保险、就业政审等所需材料之一。

一、服务流程

1.线上:微信搜索并关注“健康济宁服务号”,通过“医疗服务”中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进行线上申领。

2.线下: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一个月内提供以下材料办理:

1)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氏可随父姓或母姓,第三姓需提交符合立法解释规定的相应凭证。

2.新生儿姓名需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生僻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关注“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e警通” ->全部 ->户政服务 ->新生儿取名指引。)新生儿姓名输入后,永远不能更改。

3.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由申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确认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出生医学证明》经信息确认打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改。

5.新生儿落户前,请勿私拆副页,避免无法落户。不能塑封和私自涂改。

6.《出生医学证明》领回后不得私自涂改、塑封。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撕毁、受潮、虫蛀等。

三、其他说明

(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机构,如下所示:

新生儿分娩机构

办理机构

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

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医院

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驻任城区民营医院

济宁市中医院

济宁市妇幼保健院

济宁市妇幼保健院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

(二)《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发机构: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请详询:0537-2651390

四、任城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办理服务地址:

儿保楼三楼 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任城区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办理咨询热线

0537-265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