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4-016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司法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加大惩治力度的建议》
尊敬的徐长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加大惩治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当前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大幅上升,对老百姓的安全生活产生严重威胁。而目前对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只能追究监护人的责任,而部分监护人无法起到正常监护作用,所以才造成当前青少年犯罪成风的现象,如再不加大惩治力度,该问题会越演越烈,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司法部门应对未成年犯罪现象加以重视,加大打击力度,震慑未成年犯罪,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建议:一是司法机关加强对少年犯罪案件的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惩戒力度,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宣传、家庭教育警示青少年犯罪的后果,加强预防;三是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心理辅导,改正问题青少年的认知,避免青少年走向犯罪道路;四是物业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强化物业安保职能,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其中涉及我局职能的是第二项建议,即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学校宣传、家庭教育警示青少年犯罪的后果,加强预防。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摆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行“一制两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模式,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要求,及时规划部署青少年普法工作。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中小学按照年度计划与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队伍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指导县市区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培训考核等形式举办法治副校长和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班32期。目前,全市1700多所学校共聘请法治辅导员2016名,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加强法治副校长的配备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和义务。制定法治副校长年度工作考核标准,建立工作档案,全程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加大对法治副校长的服务、管理工作,定期与法治副校长沟通协调,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大普法质效。一是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实施“精准普法”“按需普法”,准确把握青少年的认知逻辑,运用动漫、音乐、网络等新手段,以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青少年权益保护等群众关注热点,举办普法讲座340余场次,拍摄抖音、快闪20余期。连续三年自主编印《法律进学校》(漫画故事版)系列普法教材,刻录《法治与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光盘,发往全市各中小学校。去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00余场次,普法覆盖面达到100%。二是推进法治教学常态化。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计划、教材、师资、课时、考核”五落实,保证每周有一节法治课或一项专题法治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将公共法治教育渗透到常规教育教学中,渗透到学生一日学习生活中,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中小学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行动自觉。三是推进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常态化。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突出抓好《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定期邀请学生家长开展“同上一堂法治课”活动,以家长、子女互学为纽带,弥补学生家长普法薄弱环节,让师生、家长共同提高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水平。
(三)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传递法治温度。一是依托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以“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安全教育主线,从普及法律、法规、规章、公约等常识入手,通过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途径,对广大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二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针对广大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紧密结合,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与团市委挂牌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设立5个工作站,涵盖青少年普法宣传、学法用法、法律援助、警示教育和禁毒教育等职能,定期开展参观见学活动。去年以来,组织各类法治实践活动120余场次,受众学生3600余人,使青少年在快乐学法的实践中提升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三是发挥法治文化浸润作用。充分利用校园、走廊,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海报,在学校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利用各级法治文化广场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打造集趣味性、生动性、体验式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专区,开辟“法治谜语”“法治测试”“法治迷宫”“法治跑道”区。开通公交普法专列,在700余台车辆、65条线路上,投放播放青少年权利保护的动漫视频,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认识存在偏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片面认识,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从而忽视青少年法治教育。
(二)宣传形式单一。个别学校往往只重视智育发展,忽视德育和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流于形式。即使学校设置了法治课,但因法治教育课堂内容单调枯燥,教学形式呆板单一、陈旧,往往激发不起学生学习的兴趣,难以被学生主动愉快接受。法治课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对小学、初中学生不分年级、年龄 ,一概采用相同的教学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趣味性,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三)措施无法落实。各县市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总结了很多成功经验,并形成一系列可实行的制度,如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堂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一遵循,有的甚至停留在文件里,没有得到落实。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重视家庭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关口,家庭法治教育至关重要。市司法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督导教育部门将对家长的法治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必修课。推进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常态化,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督导教育部门将法治课重新定位,巩固法治课堂主渠道,使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各学科,形成课堂整体合力,使法治宣传教育时时入耳、声声入耳。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心理接受能力,借助新媒体优势,采用学生喜闻乐见、活泼生动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宣传功效。
(三)开展丰富精神文化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借助电视台、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播放青少年法治教育短视频。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下乡、法律进家庭等活动,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袭。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宁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宁市司法局 77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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