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503J/2024-016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6-1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40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涉诈“两卡”治理宣传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王景辉委员:

《关于加强涉诈“两卡”治理宣传工作的建议》收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按照济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全力压降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一、充分认识涉诈“两卡”治理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市司法局夯实普法宣传责任,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反电诈宣传。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和“两卡”治理宣传工作列入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作为长期宣传重点纳入济宁市“八五”普法规划,并督导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贯彻落实,积极打造“党委牵头、政府主导、司法参与”的宣传格局,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切实履行属地法治宣传主体责任。

二是针对不同群体,确保宣传实效。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组织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有效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增强涉诈“两卡”的防范意识。市律师协会加强对律师代理相关案件的督导,积极配合公、检、法做好代理服务工作。面向中小学生、老年人、农民工、妇女等易受骗人群,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同时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筑牢特殊群体的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提高防范意识。市司法局成立反电诈工作群,按要求发送反电诈、帮信罪的宣传内容、资料、案例、通知等,做好反电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转发。配合市委宣传部,精心制作反电诈、“两卡”犯罪宣传视频10部,在全市70余条公交线路850余台公交车循环播放,切实提高反电诈普法宣传的群众知晓率。在包保的社区定期开展反电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等形式,精准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和“两卡”犯罪的相关知识,达到“全民免疫”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待提高。当前的反电诈和“两卡”犯罪宣传往往过于笼统,不能有效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由于受众的差异化和诈骗手段的多样化,针对性不强的宣传无法充分引起人们的重视。

二是部门之间难以形成打击治理合力。“两卡”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犯罪形式复杂多样,“两卡”犯罪涉及司法、通信、金融等领域,相关单位在打击治理“两卡”犯罪时存在联动机制不到位、职责权限不清等问题。

三是反电诈信息过于分散。尽管各种反电诈平台和机构都开展了相关宣传工作,但由于信息的分散化和碎片化,很多人在获取有效反诈知识时遇到困难。缺乏一个统一、便捷的渠道整合各类信息,从而增加了公众学习和关注的成本,使得他们无法全面获取防范知识。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反电诈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实现教育群众、预防发案的应有效果。

(一)入门入户全覆盖。全面开展反诈宣传、涉诈“两卡”犯罪“六进”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反诈防骗、“两卡”犯罪“明白纸”,挨家挨户进行防骗宣讲,尽早实现社区、家庭全覆盖的效果。宣传讲解既要入眼入耳,更要入脑入心,让群众清楚知晓电诈犯罪和“两卡”犯罪的最新形势和作案主要类型手段,真正掌握反诈防骗的知识和方法。

(二)新闻媒体全发动。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平台优势,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及新闻客户端等主流媒体,开设反诈宣传专栏,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广告、宣传视频、案例剖析等,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全平台宣传教育。利用市司法局和济宁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的“我执法我普法”电视普法栏目,适时邀请法官、检察官和公安民警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传播反诈防骗和“两卡”犯罪等知识。

(三)宣传阵地全筑牢。在农村充分利用大喇叭、广播车等方式,每天滚动播放反电诈、帮信罪宣传音视频,做到持续不断、耳濡目染。在城区,普法志愿者针对电诈犯罪特点手法,在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绿地公园等易受骗群体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组织宣传队开展靶向性、面对面宣讲。各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每周至少在村(社区)开展1次播放小电影、微视频、现场宣讲等活动。

(四)重点区域全发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督导教育部门要针对中小学、大学在校学生,以“不卖卡、不跑分、不刷单”为重点开展反诈宣传,并将严禁参与涉诈违法犯罪列入校纪校规。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要组织反诈民警、志愿者,走进高校开展防骗专题讲堂。同时,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对企业老板、财会人员集中进行靶向性宣传教育,将反诈防骗、涉诈“两卡”犯罪作为员工岗前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宁市司法局

                         2024618

 


解决程度:( A ) A.已经解决、B.列入计划解决、C.无法解决

可否公开: ( A )A.可公开、B.不可公开

签发人:国庆启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537-771006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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