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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24 14:28 信息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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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师评价改革,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教字「2018」77号文《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我校进一步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评价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口碑”的教师激励和约束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努力成为高新区公办学校的标杆。

二、评价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坚持过程性、多元化评价。规范评价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价的真实度、可信度。

三、指标与分值

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科学评价教学、管理和服务各岗位工作。重点向一线岗位倾斜,对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量化,将评价内容分为职业道德、考勤、过程管理、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五个方面(一级指标)。

(一)师德师风(10分)

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4个二级指标,由校办负责考核。

1.遵纪守法主要包括教师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操守等;

2.爱岗敬业主要包括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等;

3.关爱学生主要包括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在校安全,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等;

4.团结协作主要包括教师集体教研、资源共享、互相帮助、协作育人等。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计5分,取消本年度评优树先、晋职晋级等资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严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工作满意度调查优秀率低于85%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诱导、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诱导、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的。

(二)考勤(10分)

依据《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由校办负责考核。

(三)岗位工作量(20分)

包括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3个二级指标,由各学部课程与教学中心考核。

1.教学工作量

主要指教学人员的周课时工作量。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的时间、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科学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课时工作量。

标准如下: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14课时,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4-18课时;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12课时,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每周12-14课时,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学科每周14-16课时;

2.管理工作量

主要指管理的周课时工作量。按以下标准确定:教学辅助人员1—2课时,备课组长2课时,教研组长3课时,副班主任3课时,干事4课时,班主任5课时,年级组长5课时,主任助理5课时,副主任6课时,部门主任7课时,副校长8课时,校长10课时。

3. 其它工作量

主要指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或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课时。

4.计算方法:

个人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标准工作量×20。

超工作量的教师,每超个人满工作量的20%,绩效考核加1分。

(四)过程管理(20分)

由各学部课程与教学中心考核。

1.教学常规工作包括备课、听课、作业、教研课四个二级指标。主要包括教师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开发课程资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组织考试与评价、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参加教研活动、进行教育教学反思等常规教学行为。

常规教学管理分别于每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进行三次教学检查,备课、听课、作业检查三次得分总和即为学期得分。期末教研课作为教师讲课得分依据。得分细则详见《济宁高新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管理办法》。

2.赋分标准如下:

(1)个人常规得分=个人备课分/最高备课分×5+个人听课得分/最高听课得分×5+个人批作业得分/最高批改作业得分×5+个人教研得分/最高教研课得分×5

(五)教育教学质量(40分)

包括考试科目统考科目教学岗位人员、非统考科目教学岗位人员,采取量化赋分的形式进行考核。详见《济宁高新区蓼河新城外国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由各学部课程与教学中心考核。

赋分标准如下:

个人质量评分=个人平均分/最高平均分×16+个人及格率/最高及格率×12+个人优秀率/最高优秀率×12 +提升率加分

非统考学科以学生素养考核为依据,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三周由课程与教学中心随机抽取班级作为样本进行测评。

(六)奖励加分

由教师发展中心考核。

1.学术荣誉

(1)省、市、区、校教学能手分别加8、6、4、2分;

(2)省、市、区、校基本功、评优课一等奖分别加7、5、3、1分,二、三等奖依次降低0.2分;

(3)省、市、区公开课、示范课分别加4、3、2、1分。

备注:

(1)只计本学期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当出现多人合作时,第一位按标准赋分,其余50%赋分。

(3)由于评奖部门名目繁杂,结合评审时的实际认定,说明如下:

按组织部门分:突出教育科学研究院(原教研室)评定的荣誉赋分标准按上表,将电教馆、器材站等教育辅助部门评定的荣誉按上表标准的70%赋分。

按评价方式分类:在评价形式上应考虑现场讲评课、说课、模拟课堂等现场评定的按此表标准赋分;通过网络平台上传的课例、课件等按此表标准的70%赋分。

2.政治荣誉

(1)省、市、区、校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分别加4、3、2、1分;

(2)省、市、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分别加3、2、1分;

(3)省、市、区其他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2、1、0.5分。

备注:

(1)只计任本学期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3.教科研成果

省、市、区课题一等奖或主持人分别加4、3、2分,二、三等奖依次降低0.2分,主要参与人相应比主持人低0.2分。

备注:

(1)赋分时只计本学期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2)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证书。正在进行中的不计分。

(3)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五位完成人,课题必须是教育科研部门或教学辅助部门如:教科院、教科所、电教馆、器材站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大学或学会组织的不予认可。

4.教学成果

国家、省、市论文发表第一作者分别加4、3、2分,第二作者分别加3、2、1分。

备注:

(1)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论文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本学期以来的论文。

(3)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评奖论文按50%计分。

5.辅导学生竞赛成果

(1)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等奖分别加5、4、3、2、1分,二、三等奖分别降低0.2分;

(2)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获一等奖分别加4、3、2、1分,二、三等奖分别降低0.2分。

备注:

(1)只计算本学期以来的辅导学生竞赛活动;

(2)第1辅导教师以80%计分,以后按50%计分,最多不超过5人。

所有奖励加分验原件交复印件,最高计10分。

四、结果运用

教师评价结果是教师政治进步、专业发展、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通过评价结果,激励、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和服务质量,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政治进步方面,对成绩突出、能力较强的教师,优先选拔到教育管理岗位上来。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先、职务晋升、组织发展等的主要依据。

在专业发展方面,对评价结果优异的教师,纳入优秀教师人才库,给予更多的培训培养机会,作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杏坛名师等重点培养对象,并作为职称评聘的依据。

在绩效工资发放方面,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在奖励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切实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在教育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对评价结果差、满意度低的教师,可停发绩效工资并采取低聘、在岗学习、待岗、转岗和调离原学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