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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八中学消防安全系列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28 18:54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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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济宁市第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校教学楼办公室、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定期利用班会和学校校会的时间,对学生及时教育和宣传做好安全防火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2

济宁市第中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组织消防宣传培训的技能。

附件3

济宁市第中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一、学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第一周的星期三(消防安全检查日)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附件4

济宁市第中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1.能够挂放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符合规定要求,从顶部至地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

    2.对于不能挂放的灭火器材,应装在器材箱内摆放,如因资金较为困难,不能解决器材箱时,也可制作铁架、木箱并添刷红漆摆放。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灭火器不得大于40米。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并挂牌管理,不能有积尘、锈蚀、损坏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5

济宁市第中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3.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5.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6.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6

济宁市第中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3.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6.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7.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7

济宁市第八中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1.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2.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3.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4.灭火和应争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5.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两组人员组成。

附件8

济宁市第中学消防安全工作

考评和奖惩制度

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办公、教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办公、教室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5.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6.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7.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8.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9

济宁市第中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责任人:校长  卢惠林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责任人:分管副校长  陶新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办公室责任人骆丽萍  文鲁宁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政教处责任人徐兴敏 刘晴 王玺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处责任人段莉明 刘捷  魏晶晶 刘晓华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责任人张延宁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1.微型消防站实行 24小时值守制度,明确日常值班站长及人员,确保每班有值守人员时时在岗。

2. 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在1分钟内到现场核实火警,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消防站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严禁擅离职守。

4.值班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严禁值班前饮酒,严禁值班时玩手机、吃东西、会客等,因确

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人员替代值班。

5.值班人员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 交给的训练、执勤以及灭火任务。

6.要爱护站内设施、器材、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站卫生干净整洁。

7.消防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定期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8.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时刻 备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一、站长(副站长)职责

站长:陶新立  副站长张延宁

1.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

2.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3.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4.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消防员职责

消防员:王建军  张林同  保安人员9人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灭火救援任务;

2.熟悉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救援预案;

3.熟练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完整好用;

4.负责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本单位灭火应急处置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2.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3.能够在接到火情信息后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

4.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5.及时向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