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4-041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教育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号建议《关于建设教育名市的建议》的答复
张立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教育名市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济宁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推进教育各项工作提质量、上水平。
一、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走深走实。制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出台《济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两次召开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市、县、校立德树人工作方案实现全覆盖,曲阜市实施方案作为全省唯一县级市方案入选省典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省市级“美德少年”评选,84名中小学生被评为省级“美德少年”,选树市级“美德少年”200名,不断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选树100个“校内+校外”全环境立德树人改革创新项目、100个全环境立德树人服务项目,挂牌30个全环境立德树人校外综合实践基地,进一步拓宽全环境立德树人平台和载体。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三年内新改扩建中小学校87所,其中新改扩建初中2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小学45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新增学位10.7万个。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力争优化整合200人以下中小学校,三年内优化整合316所学校,逐步实现每个乡镇1所小学、1所初中,较大的乡镇可以设置2-3所小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2025年14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创建任务。实施集团化办学,鼓励优质学校采用托管、挂牌、办分校等模式,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核实现有公办高中学位供给底数,结合区域初中在校学生人数和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测算公办高中学位需求,“一县一策”制定公办高中扩增计划。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支持县域高中发展,稳定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素质,开展托管帮扶,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市域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达标行动,5年一周期推进市域内所有高中学校完成达标。深入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济宁市第一中学、济宁市育才中学和邹城市第一中学入选首批省级特色高中,5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学科基地。持续推进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县域高中强校扩优全覆盖,省市特色高中、学科基地托管或帮扶1所薄弱县,有效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水平。
四、持续加大特殊教育工作力度。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市特殊教育学校、嘉祥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曲阜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省级评估。推动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学前班,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初核完成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安置率达到100%。全力做好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工作,任城区、汶上县入选山东省第三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北湖第三小学等17所入选示范校,通过率达到100%,曲阜市“教康医结合”做法入选全省第二批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建设成果案例。
五、推进职业教育优质创新发展。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4年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新建2所高等职业院校、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企业与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给予支持。全面推进职业学校日常管理标准化建设,探索“1+1+1”人才培养新模式(1年校内基础课+1年企业专业课+1年车间实践课)。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
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学校音体美、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大力实施校园招聘,在驻济高校设立“济宁市教育人才工作站”,探索面试前置,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开展教师公开招聘,引入真正懂教育、会讲课、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毕业生,2023年度共招聘补充教师3986名,其中高层次教育人才400余人。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重点加强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2023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4000余人。开展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按照“城区学校支援乡镇学校”的原则,遴选110名城区骨干教师赴县内乡镇学校开展支援帮扶,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人员生活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