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76F/2024-04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6-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教育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关于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生育率增长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生育率增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市立足实际,建立了济宁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高位推动、高度负责、坚决贯彻、依法执行、防范风险、确保质量,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双减”相关工作。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稳步推进,不等不靠、不折不扣将“双减”政策落实落地。

一、大力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野蛮生长现象有效遏制。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系统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加强宣传,在济宁电视台、济宁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发声,市县教育部门利用官网、公众号发布相关文件要求,举办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政策解读。开展好课外辅导活动,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2021年底全市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1898家已全部注销清零。在全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回头看”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机构,个人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进行跟踪整改。市教育局会同13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效治理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校外托管场所(小餐桌)不规范经营行为,拆除违规学科类标语和标识门头匾牌20余处。

二、全面规范管理非学科培训机构,校外培训回归“良心行业”。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对我市“双减”工作成效不定期进行常规检查,节假日暗访、工作日夜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针对存在违规的培训机构该关停的关停,该整顿的整顿,对违规培训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三、积极宣传引导,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积极宣传引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正规渠道进行购课或续费。开展校外培训收费专项检查,针对培训机构违规超额超期收费、恶意涨价、未通过全国监管平台售课、平台所售课程数量、价格与实际不符、监管账户余额过低、不开具正规发票、大额资金变动等问题,进行全年不间断、高频次的联检抽检。积极化解群众“退费难”问题。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把解决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问题列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重要一环。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要求,避免由于无钱可退等原因造成“退费难”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从严查处违规问题。“双减”政策以来,我市依法依规取消全部文化科培训机构,但因利益驱使,部分被取消的文化科培训机构转入地下继续开展违规培训,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依然在原培训场所挂牌进行违规培训,针对这些无证无照的“黑机构”,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体局持续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查出的问题,密切联系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应急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严查重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再次感谢您们对济宁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们的关注,为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