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433559K/2024-037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4-12-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石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杨光君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全市石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石材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市石材产业发展现状,答复如下:

济宁市石材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石材品种多样,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济宁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石材产业绿色转型,优化石材产业结构,推动石材园区建设,产业集群不断扩大,产业生态、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全市上下将严格按照三争四敢抓落实,乘胜而上再突破的总遵循,聚力攻坚,强力推动石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石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拟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汶上、泗水、邹城、嘉祥要重点编制和完善石材加工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从矿山规划、加工基地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等角度,对石材产业发展进行科学布局,明确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要对现有企业开展进一步整顿、规范、提升,以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强化监管为整治基本措施,促进产业整合升级,使石材行业真正做大、做强。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当地政府根据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鼓励石材加工企业参加各类展览会、洽谈会等交流活动,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整合发展资源,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快石材园区建设。以现有石材企业为基础,以环保为理念,以科技为支撑,以专业化、生态化、规模化、信息化、国际化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石材园区(集聚区)持续建设。属地政府要在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和完善基础服务设施上持续发力。提高石材园区(集聚区)管理水平,可探索引入国际化先进管理理念,打造集石材加工、展示、销售、物流、服务五位一体的现代化绿色石材产业园。同时提高企业入园标准,坚持工艺高标准、环保高标准、生态高标准和企业信用高标准入园原则。

(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做好技术改造,使用多片锯、砂锯、红外线数控切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实施现代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提高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企业采用节能节材加工技术,完善废弃物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及污水处理系统,严禁污水外流,实现废料、废渣综合利用和水循环利用。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石材企业依托协会组织,抱团发展。聚集行业优势资源,对接国内外优秀专业服务机构,针对石材企业发展与经营需求,促进政府与机构、机构与产品、产品与企业的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科技创新、管理咨询、投融资、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瓶颈,加快推进石材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石材产业走集约化、生态化、绿色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石材矿山(露天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多措并举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速度和质量双提升,成效突出。

(一)精心部署,提升绿色矿山建设速度。一是稳步推进第三方评估工作。以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为引领,科学规划十四五期间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各矿山企业,严格制定月度工作计划,结合绿色矿山进企业行动,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积极性。二是积极参加省级绿色矿山遴选。严把绿色矿山遴选关,会同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对完成第三方评估的矿山开展省市县三级实地核查,2023年以来,新增22家矿山(11家石材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多措并举,巩固绿色矿山建设品质。一是深入推进全市入库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注重部门协同,2022年以来,先后2次会同市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积极谋划绿色矿山提升行动。以露天非煤矿山为重点,聚焦生态修复治理效果,全面推行采矿终了效果管控、采修平衡工作制度,打造一批边坡、平台、道路、生产区、加工区、办公区等修复治理标杆工程,带动全市露天非煤矿山矿区绿化提升治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聚焦十四五期间“987”目标,优化绿色矿山建设底数,深入挖掘矿山潜力,对难点堵点定向攻坚,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二是加强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强化已入库矿山日常监督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及时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三、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石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石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需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同时,石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材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济宁市石材加工行业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等有关文件的环保要求。一是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企业内道路、场地展开抑尘、湿扫作业,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深度治理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环节,采用有效的收尘设备,减少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二是做好污水处置,建设锯泥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泥水分离,循环利用,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水进行妥善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做好固废处置,合理处置石材加工产生的废渣,应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满足GB18597要求,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存放,满足GB18599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四做好是噪声控制,采取降噪措施,降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五是做好进出车辆及非道路机械管控,对于物料、产品的运输全过程应采取密闭或全覆盖措施,不得抛洒和泄漏,车辆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禁止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使用,不得在高排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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