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附属中学关于评聘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
为使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办法更科学、客观、公正,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济宁市人社局、济宁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按照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引导教师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成长,立足本职工作,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勤备学习,教书育人。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重贡献的原则,不断发展我校人才资源 优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 3 年以上。(3)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申报要求。(4)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5)每学年教育教学达 到学校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教师,其中,教学工作量须达到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6)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5 年以上。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7)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8)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9)申报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 科毕业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备注:担任辅导员工作是指长期主持社团活动、学科兴趣小 组、特长训练队、承担校本课程者(须提供聘书、活动计划、方案、学生名单,校本课程教案等过程性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成立申报职称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教师呈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赋分内容和标准”,从学历、工作年限、教龄、年度考核、专业工作奖励、荣誉称号、教学实绩等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上级批准的晋升数额,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推荐人选。
3、组织课堂教学展示课。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
4、公示反馈。将申报教师名单和申报材料一览表进行异议期公示。
5、民主推荐。学校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推荐委员会,对已取得参评资格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中、高级教师人选。
6、组织申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
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合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近 1 年内出勤率不足 90%者(指病事假);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已不在岗位的人员。
2、填写个人申报表。
3、聘任程序及原则
(1)量化赋分。学校将成立由学校领导、各级名师组成的 量化赋分专家委员会,按《聘任量化赋分标准》对符合申报资格 的教师进行赋分,并予以公示。量化赋分作为聘任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参考。
(2)在不超过当年聘任岗位数额的情况下,量化赋分排前列者(数额=当年聘任岗位数额×10%),由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表决通过者,予以聘任。其他人员按取得任职资格年限先后, 再由聘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表决通过者,予以聘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聘任:同等条件下,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年限早的、专业工作年限长、年龄大的教师;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且管理班级较好的教师;同等条件下, 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
4、公示上报。对已聘任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 议后,按有关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四、本实施办法自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原校内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