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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慢病鉴定流程

发布日期:2024-06-04 16:01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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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慢病鉴定流程

 

1、参保患者持慢病鉴定所需材料,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市二院急诊楼东侧)进行鉴定;

2、慢病鉴定工作人员负责核实患者参保身份,并审核病历材料的真实性;

3、由专业医生进行慢病鉴定,判断是否符合慢性病鉴定标准,并当场出具鉴定意见(通过或不通过);

4、对于通过慢性病鉴定的患者现场进行备案、发证;

5、留存通过鉴定患者的《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并进行电脑登记存档,不再留存患者其他慢病材料。

 

备注:

1、鉴定所需材料: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一张、二级以上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2、鉴定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到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中心(市二院急诊楼东侧)慢病鉴定办公室提交材料。

3、联系电话:265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