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高级中学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对学校危险物品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危险物品包括各类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的物质。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工作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济宁市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教学研究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四、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学校教导处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五、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和管理中心等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学校负责人及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学校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通知医院、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然后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受氯气轻微中毒后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者,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1、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教导处等部门,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2、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六、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七、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本预案由学校教导处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法律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高新区高级中学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使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后勤主任、各年级年级组长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情节严重者将接法律机关的处理。
四、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社发局文教处及有关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