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612-1、20240612-5、20240613-11、20240614-10、20240615-6、20240616-2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15:12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612-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612-1号“开元路北11号山东中煤工矿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国二排放标准的挖掘机,排放浓烟,尾气排放不达标”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中煤工矿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北11号,建设有厂房1座,主要利用外购微型挖掘机配件进行整机装配销售,不进行生产,无需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6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经营。仓库内存放微型挖掘机发动机7台,其中国四排放标准久保田发动机2台,其余发动机未配置排放标准铭牌。生产车间已装配完成的7台微型挖掘机均未配置排放标准铭牌。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规定,国四排放标准以下发动机仅可在国内生产,禁止在国内销售。经调阅该企业微型挖掘机国外销售明细单、销售合同和报关单等材料,发现企业2024年以来,存在国内销售国二排放标准微型挖掘机现象,共销售113台。检查时,未发现国二排放标准微型挖掘机排放浓烟和尾气排放不达标等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6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山东中煤工矿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存放的无排放标准铭牌发动机及已组装完成的使用无发动机铭牌的微型挖掘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相关规定,将案件相关材料转交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制造、加工、组装等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国家环境排放标准要求进行生产、销售。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612-5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612-5号“任城区唐口街道办事处龙拱港北侧铁路专用线施工现场,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施工地点,实际为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半边店村,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所约200米。该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开始建设铁路专用线项目,施工单位为泗水创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已配备洒水车、雾炮喷淋等防尘抑尘设备。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613日,任城区交通运输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泗水创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施工,施工便道长约1.4千米,施工现场约180平方米裸土未进行覆盖,施工便道已铺设石子,无明显积尘。该项目夜间不施工,调查组使用检测仪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了检测,数据显示为53dB(A)至54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经排查,运输车辆在进行装卸作业时,钢材、预制件碰撞会产生较大噪音,从而造成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6月13日,任城区交通运输局向泗水创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扬尘防治方面。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八个100%”要求,对施工区域裸土进行全覆盖,施工作业区采用雾炮喷淋降尘,加大对施工便道的洒水、清扫频次;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来往车辆的行驶速度,要求时速不得高于15km。

二是噪音管控方面。实行错峰作业,夜间禁止使用机械施工,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最大限度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利用噪音检测设备不定时进行采样检测,及时调整施工工序,将噪音数值严格控制在标准限值内。截至6月14日,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市责成任城区交通运输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613-1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613-11号“微山县开发区山东银河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雨水管道长期排放工业废水,污染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山东银河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微山经济开发区518国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40米。该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精矿前处理,已取得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手续,尚未完成自主验收。目前,该企业一期稀土精矿前处理项目已建成,正处于间隙式调试生产阶段;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主要包括精矿酸洗、盐酸浸出、碱转、蒸发浓缩等工序。根据环评要求,该公司水洗浸渣、氢氧化稀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暂存于焙烧车间水池,加水稀释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二期项目精矿酸洗、碱转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经MVR蒸发系统处理达标后,其冷凝水与企业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微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置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微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银河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取企业调试生产期间监控视频,未发现工业废水排入雨水管道问题根据《给排水施工图设计文件》标注该企业生产污水管网起点位于焙烧车间东南侧,终点为微山县建设路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执法人员现场利用消防用水向生产污水管网起点注水,证实生产污水管网终点确为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与其他雨水管网相通,使用雨水管网排放工业污水问题。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微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生产经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614-10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614-10号“金乡县金城路,花园煤矿西邻有一大坑,乱倒垃圾异味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花园煤矿,实际名为济宁矿业集团花园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煤矿)。前期,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通过其他渠道接到过反映类似问题的信访件,实际倾倒地点位于金乡县金乡街道金桥煤矿西侧,疏港路北侧塌陷地坑旁。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6月19日至6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鱼山街道办事处、金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调查组利用无人机对信访人反映的花园煤矿周边进行了勘查,并对周边多名居民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未发现花园煤矿附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同时,调查组对金桥煤矿西侧、疏港路北侧塌陷地坑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塌陷地坑内无垃圾,塌陷地坑旁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垃圾倾倒量约1吨,现场无明显异味。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6月20日,金乡街道办事处已将金桥煤矿西侧塌陷地坑旁的垃圾全部运送至金乡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截至目前,该处堆存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责成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乡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垃圾倾倒问题及时清理处置,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规范处置各类垃圾,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615-6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615-6号“柳行街道办事处瑞马新天地小区2号楼2单元地下停车场堆放大量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向当地反映后一直没有处理”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实际位于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瑞马新天地小区负二层地下车库。该小区由济宁公用瑞马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于2023年6月底交房,目前业主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其间产生大量垃圾。为方便业主倾倒装修垃圾,经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协商,暂定地下二层车库未售出的362-367号车位为装修垃圾临时倾倒点,由济宁瑞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清理。该小区地上每个单元目前均已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由专业人员每日进行清运。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6月19日,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瑞马新天地小区负二层车库未售出的362-367号车位处约有12立方米建筑垃圾堆存,中间掺杂少量生活垃圾,物业公司已对该垃圾倾倒点安装半封闭围挡,每日进行垃圾清运并清扫地面,避免粉尘对车库内环境造成影响。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6月19日,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柳行街道办事处责成济宁瑞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切实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截至目前,物业公司已对地下车库原垃圾堆存点进行了拆除,堆存垃圾已清理完毕,计划对装修垃圾堆存点另行选址。在新的堆存点建好前,业主装修垃圾暂时统一堆存于原位置东北角处,物业公司将及时做好清理保洁工作。

下一步,我市责成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柳行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交流,纾解矛盾难题,切实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丽和谐家园建设。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616-2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616-2号“嘉祥县城关镇疏港佳苑小区南侧有一个煤场,粉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煤场,实际为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位于嘉祥县嘉祥街道建设南路,与疏港佳苑小区仅一墙之隔。该公司建有铁路运输专线1条,堆场面积35.8万平方米主要从事铁路和水运煤炭的装卸、仓储,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该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建设煤炭装卸全封闭车间2座,煤炭运输采用封闭式地下廊道下料口已安装喷淋设备;煤炭堆场边已建设高15米、长约2600米的防风抑尘网;堆场内配备了高压喷水车、道路清扫车、喷淋系统出入车辆洗车台等防尘抑尘设备。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6月19日,嘉祥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时,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正在经营,堆场作业区喷淋装置正常开启使用,堆场内露天存放的煤炭已采取全覆盖措施。济宁市嘉祥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厂界粉尘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标准。进一步排查发现,该公司厂区部分空地因清扫不及时有煤尘积存,宿舍楼东北侧一处碎煤矸石铺设的地面未使用抑尘网完全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部分空地有煤尘积存、未硬化地面未完全覆盖等问题,调查组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增加路面清扫、洒水频次,对未硬化地面采取全覆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截至目前,该公司已使用防尘网对未硬化地面进行了全覆盖,对厂区空地积尘进行了清扫,并使用高压喷水车进行洒水降尘。

下一步,我市责成嘉祥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和嘉祥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督促该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好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切实提升周边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