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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2024年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4-07-24 10:36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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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2024年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一)兖州一中附属学校招生范围

1.一年级招收丰兖路以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日新铁路以北的龙桥街道办事处和新兖镇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湾村的适龄儿童(含新兖镇刘家村安置区)。

居住地在文艺路以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丰兖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可到一中附属学校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

丰兖路以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日新铁路以北的龙桥街道办事处和新兖镇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湾村的适龄儿童(含新兖镇刘家村安置区)也可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

2.七年级招收丰兖路以南,日新铁路以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龙桥办事处和新兖镇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湾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新兖镇刘家村安置区)。

居住地在大禹路以西,冀州路以东,文艺路以南,丰兖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到一中附属学校或府前初级中学就读。

居住地在文艺路以南,丰兖路以北,冀州路以西、荆州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到一中附属学校或实验初中就读。

丰兖路以南,日新铁路以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龙桥办事处和新兖镇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湾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新兖镇刘家村安置区)也可选择到实验初中就读。

(二)兖州一中附属学校丽水路校区招生范围

1.一年级招收居住地在建设路、鲁王路、滋阳东路以北,扬州北路、青州路以西,327国道、滋阳东路以南,大禹路、徐州北路以东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在扬州北路以西,九州中路以北,大禹路以东,建设路以南以及大禹路以西,荆州北路以东,建设路以北,鲁王东路以南(含保信联诚佳园)的适龄儿童可到一中附属学校丽水路校区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

居住地在建设路、鲁王东路、靖王东路以北,青州路以,滋阳东路以南,扬州北路、文成路、龙桥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可到一中附属学校丽水路校区或扬州路小学报名。

招生计划

14个班,660名。其中,一年级招生4个班,七年级招生6个班,丽水路一年级招生4个班。

招生程序

2024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程序。通过“爱山东”APP 进行报名,“爱山东” 只能使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下载和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   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   (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 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入,找到“兖州区义务教 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 申请。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   反馈等功能。

(二)资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报名后,由学校组 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学生年龄、户口、住房 等情况进行初审,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学校组织联合复   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不 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网上审核未通过需现场审 核的,学校要提前公示现场报名须知,家长严格遵守学校要求,   确保报名平稳有序。

(三)录取结果公示阶段。请家长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上的招生提示,对审核录取情况,学校会在“爱山东”APP进行反馈,学校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请家长随时关注招生平台信息,并留意接听学校电话。

招生条件

(一)招生类型

分 3 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学校依据本 方案及学校具体情况制定,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包含下 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 记地址一致的;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 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兖州中心城区(龙桥、鼓楼、酒仙桥)   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 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 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 儿童的份额在 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⑤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试行)》要求和兖州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 人才子女;⑥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 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   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 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 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兖州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   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进城) 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   我区务工、经商。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上传至平台):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 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   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   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居住证明。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4.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武装 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军人身份证明:   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 (签署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8日及以前);户口簿。  

6.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 (含税务登记证,签署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8日及以前);   户口簿。

7.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   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有效证件,则另需提供学校要求的 其他佐证材料。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于学校招生报名期间向所在服务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   学校同意后可延缓入学,学校统一并报区教体局备案。期满, 应立即入学。

2.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 入学资格,同时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3.各学校具体招生事宜,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咨询电话

(0537- 7379998)

救济途径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0537-34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