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小学2024招生信息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小学2024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 招收居住地在九州路以北,靖王东路、鲁王东路以南,扬州北路、文成路以东,日新铁路、龙桥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居住地在扬州北路以东,龙桥北路以西,327国道以南,滋阳东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可以到扬州路小学或旧关小学报名;居住地在建设路、鲁王东路、靖王东路以北,青州路以东滋阳东路以南,扬州北路、文成路、龙桥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可到一中附属学校丽水路校区或扬州路小学报名。 |
招生计划 | 兖州区扬州路小学2024年一年级计划招生 270人,6个教学班。 |
招生程序 | (一)网上报名。 通过“爱山东”APP 进行,“爱山东”只能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下载和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后,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搜索“义务教育招生”进入招生专区依次点击“济宁市-兖州区-确认,去报名”即可进入“兖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二)现场报名。 家长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手续到学校报名。 (三)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学生年龄、户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不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网上审核未通过需现场审核的,学校要提前公示现场报名须知。 |
招生条件 | 1.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兖州中心城区(龙桥、鼓楼、酒仙桥)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 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优抚对象子女。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教育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 2.需要提供的材料(上传至平台):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及无房证明。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4)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武装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5)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 (6)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
救济途径 | 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本招生信息有异议需要进行救济,可向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小学咨询,联系电话:3236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