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6XX/2024-020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2024年济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济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聚力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济宁民政事业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公开质量与发布质效
1.加强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做好民政领域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府工作报告、公开承诺事项、民生实事落实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公开。
2.以政务公开助推“为民民政”建设。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关政策推送,重点推送老年助餐、银发经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孤儿助学工程、“护佑健康”项目等支持政策和措施。动态调整并公开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做好儿童福利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公开。
3.以政务公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公开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情况。重点宣传解读养老服务消费、养老金融、社会组织服务大局等政策。推动慈善组织落实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
4.主动公开法定基础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规范化公开民政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公开福利彩票、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一老一小”和残疾人福利保障等民政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收费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化政策公开与解读回应
5.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加强政务公开频道页建设,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并同步推送至省、市政府文件库。以政府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做好失效文件清理工作,文件有效性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做好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6.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局机关制发的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报请局办公室发文时,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文件发布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关联发布解读材料。
7.持续加强多元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局机关制发的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均要进行多元化解读,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需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
三、强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
8.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健全民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众代表、媒体记者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要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9.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组织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活动常态化开展,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领导信箱、政府热线、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明确任务、时限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10.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加强温情服务,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明确申请目的,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基层部门、法律顾问的沟通,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慎处理、慎答复。
四、强化平台建设和规范管理
11.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升级完善局网站栏目设置,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设置“关怀版”页面和手机版网站,充分满足群众需求。优化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12.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开设关停、定期报告等工作,每季度对政府网站内容进行检索检查,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13.强化工作保障。及时更新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员梯队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14.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聚焦养老、救助等重点领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综合利用政府网站、政策二维码、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
15.强化工作创新。按照“品牌民政”要求及时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各科室、单位年内至少向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或“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政务公开看山东”等平台投稿一篇政务公开宣传稿。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征集和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济宁民政政务公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