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2024年招生信息
济宁市兖州区奎星楼小学2024年招生信息 | |
招生范围 | 招收居住地在京沪铁路以西, 中御桥路以东,建设路以南隶属鼓楼办事处和酒仙桥办事处的城区适龄儿童。 |
招生计划 | 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300人 |
招生程序 | (一)报名程序。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爱山东”只能使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下载和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 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后,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搜索“义务教育招生”进入招生专区,依次点击“济宁市—兖州区—确认,去报名”即可进入“兖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学校端口选择“兖州区东御桥小学教育集团”,提交申请。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同时,对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待报名工作开始后,将开通咨询指导报名热线或预约线下报名渠道,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入学。 (二)资格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后,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不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或对系统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拨打对应批次的咨询指导热线,由专业老师一对一辅导报名或预约现场报名审核。 需要现场审核的材料,学校将于8月1日上午与相关家长联系,请家长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录取结果公示及通知书领取阶段。录取通知书是来自学校的第一份“见面礼”,孩子与学校的缘分将由此开启。老师们将带着美好祝福和期许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于8月13日陆续送出。请家长和孩子做好领取准备,并为孩子记录小学生涯的第一张照片,进行第一次家访。请家长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
招生条件 | (一)根据招生计划分 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01第一批次。 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明。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明。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兖州中心城区(龙桥、鼓楼、酒仙桥)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出生证;父母及学生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到为民服务大厅办理)。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 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明。 ⑤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和兖州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武装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以上需提供的材料请拍照上传至平台。 第一批次咨询指导电话: 15563171267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02第二批次。 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 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 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兖州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明。 以上需提供的材料请拍照上传至平台。 第二批次咨询指导电话: 1861537087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03第三批次。 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随迁子女是指外县(市、区)户籍人员来我区务工或经商、具有相对稳定住所、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或经商。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8日及以前);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正规租房合同(截止到 2024年7月28日及以前);出生证。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签署日期截止到 2024年7月28日及以前);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正规租房合同(截止到2024年7月28日及以前);出生证。 以上需提供的材料请拍照上传至平台。 第三批次咨询指导电话: 15563136129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二)其他有关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实际居住地租房合同》登记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7月28日。 2.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请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9日到东御桥小学(九州大道89号)门卫领取《延缓入学申请书》,并于7月30日交回。学校将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5.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同时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6.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安排。 7.对服务区内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培智学生,学生父母于8月31日前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残疾儿童鉴定证明,带子女到区特教学校(地址:南关村;联系电话:3415142)进行报名。家长根据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子女接受适合的教育。 |
咨询电话 | (0537- 3413539;0537-3419908) |
救济途径 | 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本招生信息有异议需要进行救济,可向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37—3414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