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运河实验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建立良好班集体,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上课考勤制度
(1)上学及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2)学生不经允许不得随便离开教室。
(3)学生因有事或生病需请假的,必须由班主任填写请假条,要求家长亲自到校来接,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卫处,方可离开学校。不允许他人代请或代写请假条,不允许擅自离开学校,旷课、逃学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处理。
(4)上体育课、实验课、微机课等无故回教室。
(5)学生上课时不得谈笑、喧哗、交头接耳、下位、做小动作、顶撞老师。
2.课间安全制度
(1)课间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吃零食喝冷饮等,
(2)上厕所不许拥挤、打闹,不随地吐痰,不许乱扔粉笔头等物,不得在教学楼内做打球、赛跑等剧烈活动。
(3)不许窜班,无事不得到教师办公室,进办公室要喊报告,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4)不到学校死角等地方。
3.公物管理制度
(1)各班由具体人负责开关灯,除早、晚和阴天等特殊情况除外,上学期间及时关灯、电扇、空调、多媒体。
(2)放学后,教室及对应走廊的窗户必须关上。
(3)放学后及时锁门。
(4)故意破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其他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使用教室内的插座,严禁私拉电线、安装插座,更换灯泡及维修电器。
(2)严禁上下楼拥挤,严禁在楼梯扶手上作危险动作,严禁趴扶各楼层走廊的护墙及护栏,更不许攀沿,严禁高空抛物。
(3)校内严禁吃零食,未经学校允许,严禁携带各种零食、饮料等入校。
(4)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如电子产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入校。
(5)学生在校外要遵守交通规则。
(6)校内严禁骂人、打架、说脏话、吹口哨等不文明行为,一旦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7)严禁校外打架或勾结校外人员来校寻衅滋事、欺凌同学,严禁向同学索要钱物、威胁滋事,严禁早恋,严禁各种校园欺凌现象,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家长到校协助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8)学生严禁吸烟、喝酒等行为,若有违反将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9)学生要服从管理,若有对从事管理的师生大吵大闹、打击报复、恶意中伤等行为,将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处理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0)学生不得穿拖鞋,配戴首饰,染发、烫发、化妆、留怪发型,穿不适合学生身份的服装。
5.卫生管理制度
(1)要求灯具、橱柜、讲台、桌凳、卫生工具等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2)桌凳上严禁乱贴、乱刻、乱写、乱画。
(3)打扫完卫生按时清倒垃圾。
(4)教室内外地面清洁无灰尘、碎纸及杂物、泡泡糖口香糖痕迹。
(5)本班责任区内的宣传栏及板面、文化阵地等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分。
6.升旗(集会)、大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每周一升旗和学校集会时要保证人数,不得无故缺勤。
(2)统一穿校服。
(3)升旗(集会)不得有打闹、说话、乱丟垃圾和中途无故离场等现象。
(4)升旗(集会)或进行各种安全演练时,按照要求顺序集合或带回班级。
(5)集会时严禁起哄、喝倒彩、乱跑动、不听从指挥。
(6)整队:进场后,应听从口令,服从指挥,队伍应整齐,站姿应标准。
(7)做操:要求动作正确,协调有力,整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