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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运河实验中学助学公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7-29 17:36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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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特制定我校助学公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乘车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交车须规范佩戴口罩。候车时,不要在马路上随意乱跑,在指定候车处候车,保持一定的间隔,排队依次上车;认准乘坐线路车辆,避免乘错车。

2.上车后服从乘务员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3.上车后按指定的座位就坐,听从随车照管人员指导,不随便走动,不疯闹,不喧哗,不将头、手伸出窗外。

4.学生上下车进行面部识别后,乘车信息随即发送至预留的家长手机,如家长接收不到学生乘车信息短信,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5.乘坐校车时不吃喝零食喝饮料,以防刹车呛到,不在车内乱涂乱写,不乱扔纸屑等杂物,保持车内整洁。

6.下车前把车窗关好,爱护车内设施,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下车时主动进行面部识别,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书包、水杯等),等车辆停稳后再下车,要仔细看看左右是否有通行的车辆,不能急冲猛跑。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容易伤及自己和他人身体的物品上车。

8.等车停稳打开车门后,随车老师下车维护秩序,学生有序排队上车,不抢不挤,不随车奔跑。

9.不得有任何危害其他学生安全的行为。

10.行车途中不得有任何干扰司机的行为,有任何问题找随车乘务员解决。

11.每天按时在接送点候车,回家的途中靠右靠边行走,候车时不追逐打闹、嬉水玩耍,并注意马路车辆安全。下车过马路,必须等随车老师牵引,观察左右车辆,伺机安全通过。

12.家长应按规定做到学生上下学有人接侯并负责途中安全。如果因故未能乘上校车,应提前告知随车乘务员或班主任,由监护人直接安全送到学校。学生当天不乘坐校车,家长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人员。

13.车辆按点发车,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时乘车的,由家长送学生到校或采取其他交通方式解决。因路况、天气等原因造成到站晚点的,请学生耐心在站点等待乘车。

14.针对恶劣天气时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下可能采取的调整发车时间或者暂时停运措施,请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提前安排好出行方式。

15.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二、驾驶员及安全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3.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4.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6.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7.乘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刷脸名单,并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8.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

9.如有特殊原因更改乘车时间或线路,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和学生。  

10.乘务员在跟车过程中,时刻提醒学生乘车安全,组织好学生上下车,并引导孩子在下车过程中注意安全。

11.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学生或物品遗留在车上。

12.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13.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乘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