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4-029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4-07-0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4-07-03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科

牵头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仲裁员培训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受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

(三)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指导县(市、区)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执法工作。

(五)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