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兴东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师德考核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坚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歧视差生,不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与人为善,团结协作。不互相扯皮,不无中生有、拨弄是非,不吵架、不骂人。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意接受并努力完成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分配的其他任务。
5.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和利益,对歪风敢于正视和斗争。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积极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工作。
教师考勤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与《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
全体教师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程序
有事必须请假,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杜绝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原则
1.教职工实行入校、离校考勤工作机制。如请假半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报备,一天向教务处主任请假报备,两天向业务校长请假报备,两天以上向校长请假报备,一周以上报教育局备案。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升旗、例会、教研等各种会议及活动等均按课时计入考勤。
3.教师外出实行出门证制度,凡教师外出均需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出门证,教师持出门证外出。
4.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值勤和文明城市创建的路值工作,按时到岗。
四、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领导登记,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长期请病假的需向教体局备案。
3.公假:
(1)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公公婆婆)死亡,准丧假3天。
(2)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达到法定年龄3天,超过3天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寒暑假计算在内)。
(4)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不计入个人考勤考核。
(5)孩子中高考期间计公假(高考四天,中考三天)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家中有高考的孩子批准上午、下午各提前三十分钟提前离校。(注:教职工会议、教研活动时间除外)
4.迟到、早退:预备铃响后进校园为迟到;下班铃响前,无故离开学校的为早退。
5.旷工、旷课:无故不到校上班,未办理请假手续,旷课指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的。
五、奖惩
1.旷工或空岗半天扣除绩效奖100元,旷工1天扣除绩效奖300元,连续旷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每旷课1节扣除绩效奖50元,每月累计旷课5节扣除当月绩效奖。
3.事假1天扣除当月绩效绩效奖励30元,每月累计超过7天扣除当月绩效奖励的一半,每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扣除本月全部绩效奖励。每学期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本学期绩效奖一半,并扣除本年度半个月的目标奖和文明奖。每学期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扣除本学期全部绩效奖,并扣除本年度一个月的目标奖和文明奖。30天以上报教体局人事部门,按教体局有关文件处理。
(说明:当月绩效奖励指月绩效奖励80%部分,学期绩效奖励指本学期每月绩效奖20%的总和。)
4.病假1天扣除绩效奖15元,每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扣除本月绩效奖的一半,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扣除本月的全部绩效奖。每学期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扣除本学期绩效奖的一半,并扣除本年度半个月的目标奖和文明奖。累计超过50天(含50天)扣除本学期全部绩效奖,并扣除本年度一个月的目标奖和文明奖。(如有特殊疾病,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另行处理)。长期病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说明:当月绩效奖励指月绩效奖励80%部分,学期绩效奖励指本学期每月20%奖励总和。)
5.提前候课,迟课一次扣绩效考勤奖10元。每月累计2次迟到不予计算,超过2次按迟到实有次数计算。
6.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绩效考勤奖10元。
7.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予扣除。
8.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天(含2天),旷课10节(含10节),事假超过10天(含10天)、病假超过30天(含30天),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9.全年满勤者,优先晋职、评优、评先。
六、调课
严禁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务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8元计入个人绩效。
教师奖励与处分管理决定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对教职工实施奖励与处分。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教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下列表现之 一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1.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学校特色创建和文化建设中成绩突出,工作显著,收到上级和家长的表彰和赞扬者。
3.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事故的发生,使学校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5.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事迹突出者;
6.见义勇为,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事迹显著者;
精神奖励可分为:记功、通报嘉奖,授予优秀管理干部、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特色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在给予上述奖励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对于有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除平时考核与工资挂勾外,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
1.违反劳动纪律,在一个学期迟到、早退累计10次,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或2节课者;
2.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或者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秩序者;
3.故意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对领导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产生抵触,消极怠工者;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给学校的经济造成损失者;
5.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教学任务或损坏教学设备,浪费设备配件造成经济损失。
6.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行贿受贿使学校经济上遭受损失者。
以上行为除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外,还可以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受到处分的教职工满一年,撤销处分后与其他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留用察看的教职工,留用察看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袒护受处分人员同样给予行政处理。
教师工作计划制订、实施要求
1.计划是工作的指挥棒,是搞好工作的首要环节,学校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少先队、班主任、各科任、第二课堂辅导小组等,都应在开学一、二周内认真制订好计划,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制订计划必须依据教育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必须切实可行,做不到的不订,不搞形式主义。
3.各类计划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交。
4.制作计划一式若干份,除送教导处一份存档外,做到有关人员人手一份,便于大家按计划开展和检查工作。
5.计划制订以后,学校领导、各部门、各老师都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6.校长室、教导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必须经常督促检查,对执行计划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教师工作总结要求
1.有总结,才有进步。全体老师都必须提高对搞好总结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总结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有利于交流经验,对问题和挫折,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认识。
2.总结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根据上级和督导评估要求,每项工作都必须有总结。每个学期,每个科任老师都要有教学专题总结,班主任要写好班主任工作总结。学校、年级组、教研组、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少先队、德育、教学、总务后勤等均要写出专门的总结。
3.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总结。要注意总结的质量,提高总结的水平。总结要有理论,有做法、有效果,要一分为二看问题,总结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看到成绩,总结经验,也要看到不足之处,吸取教训,以利于今后工作的提高。
4.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依时上交书面总结,以免影响全局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导处,一份自存。
5.学校对个人总结进行评比。对优秀总结,学校给予奖励,同时推荐给上级领导或有关刊物发表。鼓励教师钻研业务,探索科学理论,评论介绍自己的实践,凡在省、市、区获奖的论文或总结,以及各级报刊发表文章者,学校按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教师会议、学习制度
1.全体教职工都要积极参加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年级(教研组)组织的会议、学习、教研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无特殊情况,每个教职工都要积极参加。确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如未请假又不出席者作旷工论处。
3.要树立较强的时间观念,要准时到会。不早退、不中途离场、不随意走动。
4.遵守会议纪律,培养良好会风。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得带入会场。要懂得尊重会议主持者,开会时不交头接耳,不随意喧哗,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认真听讲、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后按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讨论会议精神,并坚决贯彻执行。对领导布置的任务,要想办法按时做好。
教师家访制度
1.家访是加强教师与家长、社会联系,争取家长、社会的支持,齐抓共管,共同教育好学生的重要手段,每个教师都应重视做好家访工作。按照评估要求,每学年班主任要普访一次,工具科教师每班家访5人以上,非工具科教师每班家访2人以上(期中登门家访不得少于50%)。
2.家访必须有目的进行。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思想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让家长真正地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对在家和在校发现问题,与家长共同商量,及时解决。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家访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宜只是向家长告状,要注重家访的实际效果。
3.尊重家长,加强与家长的感情联系。胸怀开阔,不计较个别家长对教师的偏见,绝不允许与家长吵架,有失教师的尊严,应以为人师表的行为和风范,感动家长,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4.重视家长意见。要抱着热诚欢迎的态度对待家长意见。对家长所提意见,要全面调查、了解、分析。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学校领导,尽快采纳,以利学校工作的提高。家长因不了解学校实际而提的偏激或不很正确的意见,要加以诚恳耐心的解释,让家长给予理解和谅解。并做好家访记录。
教师进修、培训制度
1.当今的社会开始进入信息化网络时代,知识的更新、发展日新月异,作为知识传播者的教师,要跟上时代的步伐,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进修、培训,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更新和充实知识,使自己成为新时期更加合格的人民教师。
2.学校支持、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对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学校尽可能合理安排好其工作,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参加各类进修培训的教师要自己调上好50%的课。
3.刚从院校毕业出来工作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新教师岗位培训。中青年教师也要积极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对参加进修、培训全勤和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奖励。
4.为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在职教师进修一般要求专业对口。为鼓励教师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等业余学历学习的,专业对口并取得毕业证后,学校将给予奖励。专业不对口或是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不予奖励。
5.凡参加脱产进修,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济宁市兴东小学教师工作制度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克服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受主义,做个人人尊敬的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师德规范,增强职业首先修养,乐教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团结、勤奋、求实、进取的工作作风。
3.坚持学习政治、业务,每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并记好笔记。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4.履行职责,认真制订好学科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上好课,认真批改和订正作业,有良好的教风。
5.在教学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正面教育,启发诱导,言传身教,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树立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正确思想,对待家长热情有礼貌,对学生耐心辅导,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防病和体检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遵守办公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主动登记,有事、有病应及时请假,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影响他人工作。
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1.不准发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论,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2.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3.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4.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6.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查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玩电脑游戏。
7.不准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
8.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谋私利,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或宴请;
9.不准从事违规家教;
10.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强制购买上级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
教师师德师风负面行为底线清单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布教师负面行为清单如下。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不当言论,或通过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
2.向学生传播非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3.在职教师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利用网络授课开展有偿辅导,或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4.在职教师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
5.在职教师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向学生家长进行资金借贷、要求提供财物等或让学生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承担的费用;
6.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教辅等,并从中获取报酬;
7.在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销网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
8.违反教学纪律,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故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9.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在上课过程中接打手机、影响教学,酒后进入课堂;
10.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布置惩罚性作业、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
1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
12.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1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4.在职教师体罚学生或以讽刺、侮辱、歧视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15.无故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休活动权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16.其他违纪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确保绩效考核公平、公正。
三、考核范围
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岗位工作量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A、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B、教学常规、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实际需要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C、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岗位工作量标准
按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校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2-16节。(语文、数学教师12-14课时,其它学科14-18课时)。根据学校需要,按规定达到上述要求为满工作量标准。
(二)考勤奖励分配
根据《济宁市兴东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刷脸考勤制度执行,济宁市兴东小学考勤管理办法附后。
★此项考核作为绩效奖发放使用,不计入绩效考核成绩。
(三)师德素养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尊重家长,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家长举报,给学校造成较大影响,受到上级部门函件要求调查处理的扣除本月绩效奖励,受到上级部门处理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并定为师德不合格。(此项为绩效考核基础项标准)
(四)工作实绩奖励部分
1.常规工作:
(1)个人专业发展。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理论学习,学习记录达到规定要求,学习内容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学习心得每学期不少于2篇,专题研究2篇;学习反思经验及论文在学校以上交流至少1篇;认真完成个人专业成长记录,填写规范、认真、内容充实。每学期完成特色个案1篇,教学故事1篇。问题研讨每月1次;根据需要上特色展示或观摩活动;学生作品成果显著。(20分)
(2)工作计划、总结。各种计划、总结齐全,内容具体,项目齐全,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积极改革创新计划内容,上交及时。(10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备课。贯彻落实“双减”《基本规范》要求,精心进行教学设计,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参加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每周1次;教学设计课时足,教学环节齐全,体现小组合作学习精神,形成自己的设计特色。做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结合。课时足,内容齐全,书写规范。积极进行教案的复备,体现教学设计的反馈记录,有二次修改内容。未按备课要求者不得评为教学先进个人。(40分)
注:上级抽查占50%,学校、教研组检查结果占50%。如果上级没抽查,就以学校检查情况评定成绩。
(4)课堂教学。落实“双减”“强课提质”要求提质增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实施“幸福活力”,以“自主参与、以趣激学,乐中求知”为课堂主题,幸福课堂的“一基三给一尊重”整体要求。确立幸福课堂四个评价维度:即感官的愉悦,探究的乐趣,收获的喜悦和互动的快乐,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学习过程,更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情感体验,不只关注教案,更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把课堂打造成学生向往、充满期待的精彩舞台,使课堂成为优质幸福的生命场,使学生享受幸福的学习过程。体现幸福活力课堂教学模式,特别是能较好地指导学生小组学习,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正确用语用字,课堂教学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40分)
(5)作业批改设置。落实“双减”要求,设置幸福作业。设置科学,种类齐全,不全者此项不得分;按要求及时批改,批改记录齐全;有错例分析和讲评措施,批改符号正确,有等级,有二次修改批阅记录。评语亲切,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有复批,书写规范。未能按进度完成批改每次扣5分,作业批改簿不全每次扣5分。新授作业20分,复习作业5分,作业设置批改记录5分。(30分)
*凡没有作业设置的学科以每周超语数学科教师2课时工作量作为新授作业批改得分。
(6)教研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出勤率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20节),评课2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校本教研活动,完成各项活动记录和研究记录,每学期完成2篇教研心得。(30分)
(7)培训科研。积极参加各级科研培训,出勤率高,记录详实。主动参加各级课题实验,专题、方案、计划、总结、论文、实验资料,每学期开一节研究课,完成各类任务者最多不超过10分,课题主持人加10分,课题参与者8分,指导实验的结对教师加5分。(10分)
(8)辅导检测、社团活动。按时完成单元测试,成绩上报;教学质量分析认真,及时制定辅导补救措施,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社团活动有计划和指导记录;形成性成绩评价合理及时,按等级评价学生,内容填写规范;评估手册使用合理,准确评价学生,内容具体,书写规范;个人专业成长记录详实。(20分,根据学科特点分别计分。)
2.教学成绩:
语文、数学学科:
(1)行程成绩(20分)
a.成绩评定:学校阶段学情分析均能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按要求多种形式评价学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学情分析检测案例。少一次检测案例扣5分。
b.质量分析:每次学情分析后能认真写出学情分析报告和辅导措施,及时制定措施。学情分析符合实情,分析准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及时分析讲评者每次扣5分。
(2)期末成绩(180分)
a.综合评价合格率:班级合格学生人数÷班级学生人数×180×70%
b.综合评价优秀率:班级良好学生人数÷班级学生人数×180×30%
注:1.各年级综合评价6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一二年级综合评价80分以上至89分为良好等次,综合评价90分以上至100分为优秀等次;三至五年级综合评价75分以上至84分为良好等次,综合评价85分以上至100分为优秀等次。
考虑各年级教学难度不同,保持各年级教学成绩系数均衡,三率各年级设定基数系数,一二年级为25分,三年级30分,四年级35分,五年级40分。
2.为了保持班级成绩的稳定性,原则上教师实行跟班大循环,如有特殊情况,教师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中途接班的教师本班成绩上学期与同年级本科综合评价合格率落后5%者,在本学期期末成绩的基础上合格率达到本学科平均合格率者增加3分,但本学期期末成绩最多不超过180分。
3.教学成果
a. 成果基数为20分。综合评价合格率在上学期成绩的基础上每升(降)2%加(减)2分,跨学段的本学期的合格率在低于上学段的合格率5%后,每减少2%扣2分。综合评价良好率在上学期成绩的基础上每升(降)2%加(减)2分,优秀率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加1分,减少1%减1分。
b.语文数学执教双班(每班不少于45人),每学期加5分。
c.参加区级以上抽测,三率总成绩计入前六名,分别加20、18、16、15、12、10分。
d.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团体奖组织奖为国家、省、市、区、局、分别计12、10、8、6、5;辅导奖国家、省、市、区、局分别计12、10、8、6、4
综合学科:
(1)形成性成绩(20分)
a.每周组织学生进行训练,训练效果好,有训练记录,以教务处检查记录为准。(10分)
b.每学期组织一项校级比赛活动,要求完整的活动方案和成果资料。(10分)。
(2)期末成绩(180分)
a.学生书面检测成绩按语文数学成绩方法统计,书面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入期末成绩。
b.学生技能检测,按要求完成学期任务,学生能掌握要求的基本技能,三至五年级按照抽测成绩按50%计入期末成绩,一二年级按100%计入期末成绩。(没有书面检测的技能检测按100%计入。)
备注:成绩的折算方法同语文数学学科。
(3)突出成果
A.成果基数为20分。综合评价合格率在上学期成绩的基础上每升(降)2%加(减)2分,跨学段的本学期的合格率在低于上学段的合格率5%后,每减少1分扣2分。综合评价良好率在上学期成绩的基础上每升(降)2%加(减)2分,优秀率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每增加1%加1分,减少1%减1分。
B.参加区级以上抽考,三率总成绩计入前六名,分别加20、18、16、15、12、10分。
C.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团体奖组织奖为国家、省、市、区、局、分别计12、10、8、6、5;辅导奖国家、省、市、区、局分别计12、10、8、6、4
(五)超工作量补贴
a.学校级部主任、学科组长每学期加10分,兼职工会妇女工作及各室管理人员每学期加3分。
b.凡学校安排代课,每节课加8元。此项只作为绩效奖发放使用,不计入考核成绩。
c.积极参加学校宣传活动,在省级报道1篇加10分,市级5分,区级3分;制作美篇每篇2分。
五、奖惩办法
1.教师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基数,教师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当年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获得绩效评价优秀教师,学校优先安排其参加市区级以上教学观摩、教学竞赛和外出培训等。
3.发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学期绩效工资。
六、发放办法
1.教师绩效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过程性绩效考核,包括每月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工作(备课、上课、作业设置批改、学生辅导)完成情况和考勤情况;二是终结性绩效考核,包括学期常规工作完成情况、教学实绩成果、超工作量和考勤情况。
2.教师过程性绩效考核发放每月绩效奖励的80%,每月的20%作为学期终结性绩效奖励发放,终结性奖励绩效工资在每年的1月或7月公示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