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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春蕾校区2024年秋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7-31 09:20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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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微山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立足学校实际,制定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春蕾校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2024年招收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春蕾校区:新薛河以西,微山湖大道以东,奎文路以南,金源路以北及新薛河以西,泰康街以东,奎文路以北。

四、新生学位类型及材料准备

学位类型1:城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及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位类型2:城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孩子及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最新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家长单位领导签字证明。(4)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5)孩子和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学位类型3:城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及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4)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及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4)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缴纳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3)父母一方在城区的房产证明或正式房屋租赁合同;(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需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材料要求说明: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至2022年7月31日要满一年以上。

符合入学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优抚有效证件;(4)所在单位证明;(5)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如果家长使用网络或手机不方便,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封面写清儿童姓名、联系电话)

五、招生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8月10日8:00—8月15日18:00

2.现场:8月15日--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春蕾校区

六、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8月10日8:00--8月15日18:00,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要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城区网上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并安装“爱山东 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微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由于“爱山东 APP”仅支持手机或 Pad 安装,所以只能用手机或 pad 下载安装后报名,不能用电脑报名。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建议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拥挤。如果家长使用网络或手机不方便,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二)现场审核

城区学校入学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

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根据招生学校

时间要求到相应的城区报名学校进行材料现场审核。县教育和体

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所交证件经县相关部门核验真实后,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通过招生平台上传预招学生相关资料,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复核,复核合格后,录取结果在学校门口公示或通过平台、短信等形式反馈。

(1)到学校现场审核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

等材料。城区户籍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城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城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城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城区内的无房证明。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

到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非城区户籍学生家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缴纳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城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3)材料要求说明: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

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以上证件至 2022 年 7

月31日要满一年以上。

除以上材料外,因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

的其他佐证材料。

现场审核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组织。

七、招生排位原则

各校区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进行录取。采取单校划片、集团校联合划片、调剂录取三种方式。首先,采取单校划片招生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五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当单校划片招生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区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将部分学生调剂到集团内其他校区就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1.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城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夏镇第一派出所、夏镇第二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昭阳派出所(不含彭口闸)户籍。

2.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以实际居住为准。

3.凡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4.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施教范围内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

5.未按规定时间到集团各校区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县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报名咨询电话: 13583734061       

二实小春蕾校区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