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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新城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8-01 11:10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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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新城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微山县新城实验小学2024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函〔2024〕69号)和微山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微教体字〔2024〕4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服务区:新河街以东,新薛河以西,寨子河以南(含昭阳街道刘昌庄村、蒋庄村、西万1村至西万6村)。

三、新生学位类型及材料准备

学位类型1:服务区内户籍,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均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同时提供:(1)全家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确因审核需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4)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2:服务区内户籍,孩子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及服务区内均无自有住房,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内学校就近入学。需同时提供:(1)全家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3)实际居住证明;(4)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3:城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同时提供:(1)全家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3)房产证明(确因审核需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4)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4:城区、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同时提供:(1)祖孙三代同户的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确因审核需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4)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5)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5:非城区、非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需同时提供:(1)全家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3)房产证明(确因审核需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4)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学位类型6: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非服务区内户籍,随迁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2)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和服务区内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等;(3)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4)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同户的还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

材料要求说明: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至2024年7月31日要满一年以上,非城区、非服务区内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网上审核通过后,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分批次到报名地点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烈士证或现役军人证或高层次人才证明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入学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须同时提供:(1)全家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3)优抚有效证件;(4)所在单位证明;(5)实际居住证明。

现场确认:需要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平台打印的信息登记表,用两个档案袋分别装好。(原件一个档案袋,复印件一个档案袋,复印件不返还,留档核查),两个档案袋封面都要规范写清楚孩子的姓名、家长两个联系电话。

四、招生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8月3日—8月11日

现场确认:8月8日--8月1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微山县新城实验小学一年级1班、一年级2班。

五、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8月3日上午8:30至8月11日18: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Pad(平板)下载登录“爱山东”APP(不能使用电脑),进入“微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温馨提示:务必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报名,建议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拥挤)。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通知的时间到微山县新城实验小学进行现场审核。

3.公示

录取结果在学校门口(原微山清华实验学校北门)及学校公众号公示。

六、温馨提示

1.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城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夏镇街道第一派出所、夏镇街道第二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2.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以实际居住为准。

3.凡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4.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施教范围内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孙老师:15106716581                

时老师:15965712383                

华老师:15953716270

微山县新城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