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学事故应急预案
一、制定本预案目的
在教学工作中,难免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我校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三、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尤其是体育课、体育选修课和体育训练及实验课)。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活动组织处室)
3.学生课间安全(含大课间、午间在校、下午放学时段)、上下楼梯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4.学校运动会安全。比赛项目裁判、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德育处)。
5.学生上、放学学校大门口交通安全,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6.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7.外来人员进校制造的人身伤害安全,门卫保安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8.食堂卫生安全。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四、可能引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失修或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实验缺乏指导、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预防方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组织大型教学活动时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学校在组织大型教学活动前,应制定详实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组织大型教学活动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7.组织大型教学活动需要提供食品的,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并索取发票。
8.组织大型教学活动需要乘车,要精心选择车辆和行车路线,对车辆资质及驾驶人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交通安全。
9.组织校外大型教学活动必须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告知家长。
六、处理程序
1.班主任应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并向120详细说明学生的情况和学生的位置。
2.带队领导班主任、跟班老师应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3.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类型及时解决。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伤势严重的送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并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
(3)如果在活动中发生其它事故,组长指挥组员或带队老师进行救治。事情严重马上找110、120、119援助。
(4)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级主任等组成)。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两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威吓逼供)。
(7)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教育局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再详细书面汇报,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一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数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家长收到补偿詬均要具收条。
3.保险理赔。提供以下材料给保险公司: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及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七、事故报告
1.属于情形严重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等。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八、补充要求:
1.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级部主任为成员,负责领导督促协调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置。
2.关于事故的事后处理要依照和遵循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程序进行。属于-般伤害事故,或较严重伤害事故但当事家长通情达理、支持配合的,原则上由班主任、责任教师、级部主任协调解决,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参与;属于严重伤害事故或虽属般伤害事故但经多次调解当事家长仍不认账、不配合的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筹,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协调处置。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情况相关责任人、职能部门务必要做好记录备案,做到有备无患。
3.学生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置要强化生命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协调意识,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既要依法依规晓之以理,也要感情交流动之以情,以合法合情合理妥善处理为最终目的。对推诿、失职、躲避、耽误、不上心、不尽力等落实责任不力人员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对积极主动、用心尽力及时化解盾、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济宁市实验中学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