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241/2024-022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8-2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06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机构监管主体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马敬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机构监管主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分工,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放管服’改革,规范造价咨询执业行为,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一工作总目标,多措并举,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下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从以下方面抓好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依托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及时采集企业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对企业综合素质、经营业绩、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信用能力评价,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信用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造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引导从业人员提高专业素养,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夯实行业发展基础。2024年举办一期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提升培训会议,举办一次数字造价应用职业技能竞赛,选树行业技能领军人才。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法规政策,坚守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工作原则和职业道德,严格依法依规执业,提升工作成果质量。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希望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