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十一中学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招生政策与规定,为做好2024年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学校接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3、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二、招生程序
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学校组织初审与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三、报名材料
需按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签署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持有“圣地人才一卡通”)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我校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1日至15日,符合我校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
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邹城市第十一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祥瑞
副组长:郑振国葛瑞青
成 员:周思思 胡 超程小倩 季现明 宋 扬
刘邹苗 常庆文 来敬怡 丁 玉 高龙飞
徐娜娜 杜腾腾 宋亚美 刘 霄 李红波
六、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联系电话:0537—6721688
拨打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七、公布学校招生范围
2024年邹城市第十一中学招生范围:
东起邾国大道,沿尚兰路向西,至接驾山路向南,至欧兰路向西,至金山大道向南,至邾国大道向北,至太平东路向东,沿万佳阳光城东墙向北、北墙向西,至邾国大道向北,至尚兰路的城区范围(名仕豪庭、爱家豪庭为市第十中学和市第十一中学的公共招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