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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第四中学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8-06 18:18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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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学校接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3.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二、招生程序

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学校组织初审与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三、报名材料

需按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

(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     (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持有“圣地人才一卡通”)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为捋清亲子关系,建议网上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1日至15日,符合我校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

五、招生范围

北起岗山博文街沿峄山路向南,至因利河,沿因利河向西向南,至东门里大街、西门里大街、西关大街,沿铁路向北,至三十米桥、太平西路向东,至龙山南路向北,至东滩路向东,至铁山路沿铁山公园西墙向北至岗山的城区范围。(详见邹城四中2024年初一招生范围图)

咨询电话:0537-3513768,0537-3702550

邹城市第四中学

2024年8月

邹城四中2024年初一招生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