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六中学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函〔2024〕37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函〔2024〕69 号)、《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邹教体字〔2024〕30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邹城市第六中学招生工作,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招生秩序,合理划分招生范围,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逐步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加强学校、社区(村)、家庭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切实宣传好、执行好招生政策。
(三)坚持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要依据,确定就读学校。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三、招生政策
(一)户籍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规定,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二)房产
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房产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用途为住宅,交房时间截至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同)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招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招生范围
北起公园路,沿峄山北路向南,至长青路向东,至护驾山路向南向东,至金山大道向北,至欧兰路向西,至普阳山路向北,至崇义路向西至峄山路的城区范围(含老铁合金
厂原住居民区和护驾山社区、小胡社区、欧兰村、尚兰村、南岭村、宝泉村、张家沟村、程家沟村。世纪国宏、金山新苑为市第六中学和市第十中学的公共招生区域)。
普阳山路向北,至义和路向西,至护驾山路向南,沿泰和领秀城北墙向西、西墙向南到吉福巷,至崇义路向东至普阳山路为市第六中学和市第九中学的公共招生区域。
五、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将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分流数和未在城区上小学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招生计划。
六、招生程序
根据济宁市要求,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在对应类型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接到我校通知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现场审核材料进行复核。对由村居(社区)出具的自有房产证明等,将进行实地调查确认。
七、需提供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我校招生需以下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署日期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有效);(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发日期截至 2023年 8 月 31 日前有效);(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所属类别(即第七条中所述的六类情况)的其它佐证材料。
八、时间及地点
(一)8月11日至15日,符合六中入学条件的学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家长使用网络、手机不方便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信息反馈(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是否通过,即网上审核是否成功)。
(二)8月11日至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符合我校入学条件但入学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放入档案袋中,封皮上如实填写所交材料名称及数量)到我校报名,学校将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将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房产、户籍所在范围内学校就读。现场审核时,必须严格遵守我校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安全、有序。
九、现场确认地点
邹城市第六中学护驾山校区(护驾山路1388号)教学楼一楼。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校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与局党委决策保持一致,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设立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电话,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引导、资格审查、政策解释等工作,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招生宣传。我校将通过“邹城市第六中学”微信公众号、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公示我校招生电话,通报学校状况、招生情况和招生工作压力,使社会各界了解招生实际状况,减少阻力,打好基础,形成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招生的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发展的正能量。
(三)规范招生秩序。我校将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不提前招生,不跨服务区招生,不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学校严格控制“大班额”,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把学生报名资格关,确保本服务区内的适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坚决控制辍学,坚决杜绝招收未毕业的小学学生,不招收“五四”制学校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学生依据市教体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事宜。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交接工作,杜绝证件丢失情况发生。规招生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发生违的责任。
(四)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根据教体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严禁在校学生重复建籍,不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不抢注学籍,确保学生学籍与实际学习学校一致。对在校生数和班额达到规定上限的,无学生转出的,原则上不准接收学生转入。不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上限招收的学生,将不能注册学籍。
(五)实行公示制度。我校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让社会各界、学生家长了解、知晓招生政策,促进各项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消除各种负面影响,缓解各种矛盾。公示的内容包括:招生电话、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计划、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分班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邹城市第六中学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