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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永丰街中心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07 11:19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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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准备制度

1.任课教师开学要有实验计划,张贴在准备室内。

2.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需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3.实验准备工作要充分,实验前均要检查一遍。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教师必须课前事先动手完成一遍,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技能。

4.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实验桌上,失效及时调换。

5.对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6.对实验后的残液应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

二、学生实验须知

1.学生在上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实验准备。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规定就座,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按规程操作,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实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室内物品不得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