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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杏花村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8-08 16:10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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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函〔2024〕37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函〔2024〕69 号)要求,和《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北起铁山公园沿铁山路向南,至东滩路向西,至龙山南路向南,至太平西路向东,至铁山路向南,至平阳西路向东,至凤凰山路向北,至公园路向东,至峄山北路向北至岗山博文街的城区范围。(西起峄山北路,沿公园路向东,沿圣地雅阁东墙向北向西至军民路<雅苑小区北墙>,沿峄山北路向南,至公园路向西,沿凤凰山路向南,至平阳西路向东,沿峄山北路向北至公园路的区域为市峄山路小学和市杏花村小学的公共招生区域)。

二、相关规定: 

(一)小学入学年龄: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钢山教育科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二)户籍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规定,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有效。 

(三)房产规定: 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片入学。房产为房管或国土部门认定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用途为住宅,交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下同)。 

三、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城区儿童报名:2024年8月9日至13日,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选择“邹城市”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申请。家长使用网络、手机不方便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杏花村小学科技路校区,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的,将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残疾儿童少年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8月9日—12日,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由监护人带户口簿、残疾证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四、需提交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下同);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网上报名时,只需选择“按户籍报名入口”或者“按房产报名入口”其中一项报名即可,建议您按户籍报名。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署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

(3)户口簿。 

5、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与居住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签署日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

(3)户口簿。

6、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对应类别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为捋清亲子关系,建议网上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爱山东”APP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学生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五、报名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7--5278127

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请家长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所需证件; 

2.如需现场审核的,请留意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证件原件(证件一律按顺序装入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皮写清楚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供证件名称)。 

3.家长联系电话要保持全天畅通,以方便联系。

邹城市杏花村小学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