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17C/2024-025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相关安排,制订《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现将《要点》下发,请对照各项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公安局
2024年9月 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济宁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适合公开的各类警务信息。
2、深入推进政策公开与解读回应。对制发的非涉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对群众、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开展解读。
3、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标准化梳理及录入省政府文件库工作。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
4、提升新闻发布会质效水平。对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重大突发案事件及公众关注的重要舆情热点,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5、做优政务新媒体促进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和警民互动。加强公安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加强内容发布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
6、做好2024年重点任务承诺事项信息公开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推进和落实情况。
7、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与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
8、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监督、培训、指导工作。
9、做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结果等情况的公开工作。
10、做好会议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市公安局重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出台的政策情况。
11、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12、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双公示”工作。
1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机制化,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15、推进机构、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与变更情况,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免职、民警辅警招考招录等信息。
16、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2024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草案解读说明:/art/2024/8/1/art_62904_2887377.html
《2024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art/2024/8/1/art_62904_2887375.html
关于《2024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情况:/art/2024/9/2/art_62904_2887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