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的通知
济住发〔2024〕27号
各科室、分支机构:
根据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委编办《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职能的通知》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调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的通知》(济住发〔2024〕15号)同时废止。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