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政字〔2024〕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济宁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


为扎实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更大力度扶持县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绿色转型、强势崛起,根据《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打造特色鲜明、百舸争流、全面振兴的县域经济升级版”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形成经济强县进位突破、中等县加速崛起、薄弱县跨越赶超的崭新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市县域经济总量、产业层次、财政实力均有较大提升,地区生产总值10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达到3个、500亿元的达到2个、300亿元的达到4个、250亿元的达到2个,城乡融合发展更加协调平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维度更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县域经济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综合实力跃升强县行动

1. 推进经济强县领跑。发挥邹城“千亿县”带动作用,引导县(市、区)比拼赶超、竞相发展,加速突破经济总量、加速提升发展质量、加速前移位次排名,力争各县(市、区)生产总值在全省排名位次前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 推进特色强县示范。大力实施百亿产业、百亿园区、百亿强企“三百”工程,支持各县(市、区)集中力量主攻1—2个优势主导产业,鼓励毗邻县域联动式发展、差异化竞争。围绕工业、现代农业、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现代流通和文旅等领域,培育一批省级特色强县,落实财政激励政策。(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3. 推进薄弱县跨越赶超。以经济薄弱县、财政困难县、特殊类型县等为重点,在安排省市级重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一县一策”补短板强弱项。鼓励强县与弱县结对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申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项目,支持革命老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支持提升幅度大的县(市、区)争创省级进步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配合)

(二)实施产业提质增速强县行动

4.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梳理筛选规模效益明显、具有县域代表性的产业集群,摸清集群内重点企业发展情况,靠上服务、精准指导。力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个,培育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12个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牵头)

5. 推动传统产业提速升级。制定出台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滚动实施1000项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推动1000家企业转型升级。开展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培育活动,持续推动一批优化价值高的工业企业设备、流程上云,加快推动企业开展DCMM贯标评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设备联网率达到65%。(市工信局牵头)

6. 加速产业链融链固链。19条核心产业链“链长”,全方位参与产业链政策制定、项目招引、要素配置等;明确项目实施和招引的重点,每条产业链落地项目5个以上。常态化开展产业链融链固链对接交流活动,推动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平台机制。(市工信局牵头)

7. 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配合省级修订完善开发区(园区)主导产业目录。深化新一轮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金乡农科园等园区争创省级农高区。支持打造园区“飞地”,落实税收分享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

8. 推动服务业实现新跃升。实施服务业业态融合、消费扩容、项目引领、企业培育4大突破工程,发挥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到202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7个、服务业创新中心达到12个。积极落实《山东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力争3个以上县(市、区)获评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支持城市中心区发展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推动任城区、济宁经开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跃升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9. 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赋济宁”专项行动,打造6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创建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5G独立组网,到2025年,新开通5G基站达到1.7万个以上。壮大华为山东大数据中心,完成济宁移动鲁南算力中心主体建设,推动嘉祥(鹏博士)算力中心、华付(济宁)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落地。加快推动充电站、充电桩布局,到2025年,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184万千瓦以上。(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能源局牵头)

10. 加强文旅产业发展。建设高水平“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城市展示体验中心,推进手造“七进”工作。支持创建山东省文旅强县、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工作县等。(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三)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强县行动

11. 提升县域创新策源能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人才创新实践基地等20家以上。推进“科创+产业+金融”深度融合,支持县域间创新合作,促进创新主体共享共用专家人才、创新平台、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中试环境等创新资源。(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

12.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壮大科技型小微企业群体,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金融支持政策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推动高质量银企融资对接。构建“政银担投”项目支持机制,通过“投补贷联动”方式支持科技项目20项以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3. 着力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引导企业围绕产业升级的创新需求,布局建设高水平科创平台30家以上。推动先进动力与智能工程机械实验室、地质资源与环境实验室等提升研发软实力,吸引院士级专家加盟,联合创建高能级重点实验室。鼓励东宏管业、鲁抗医药、辰欣药业等加强科研硬支撑,在智能管道、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4.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加快省市协同,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大市场,构建全流程服务体系。依托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技术经纪人100人以上,评选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10家。积极推广金乡“科创飞地”模式,探索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培育市级专利转化项目,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力争2025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鼓励县域与市内外高校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15. 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落实济宁市人才集聚相关政策,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邹城人才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争创全省人才重要节点城市。深化“全球揭榜”“科技副总”“配额制”引才模式,持续开展“赢在济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打造高端聚才平台。举办“中科系院所专家济宁行”“名校合作直通车”“名校人才直通车”等活动,备案院士工作站5家以上,每年新增高端人才创新团队10个以上。申报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25人以上。支持梁山县新建济宁市汽车工程学院。(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牵头)

(四)实施绿色生态筑基强县行动

16. 加速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微山县开展近零碳城市示范区建设,梁山县经济开发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近零碳园区示范区创建。推进实施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祥化工产业园、汶上经济开发区、曲阜经济开发区、鱼台经济开发区、济宁新材料产业园、梁山经济开发区、微山经济开发区、兖州工业园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实施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碳金融重点项目库,构建“两高”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拓展多场景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7.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曲阜、微山、嘉祥三个试点县(市)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落实。深入总结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祥县、汶上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申报经验,指导谋划EOD新项目申报。落实我市水权水市场及水权交易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18. 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加强东部山区、南四湖、大汶河(汶上段)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实施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太白湖新区洸府河水生态治理等工程项目,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五)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强县行动

19.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突破性区域性新品种(系)选育。开展“吨粮”“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每个涉农乡镇至少建设1处“百亩攻关田”,每个产粮大县至少建设1处“万亩示范片”或“千亩示范方”,全市高产示范创建面积达到20万亩。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每年创建国家级示范场1家、省级示范场7家,到2025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发展大水面增养殖、推广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积极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0.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办企业。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重点建设和提升县级社会化服务中心。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50家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1. 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推动提高农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支持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爆品”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业企业提振行动,打造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到2025年,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

22.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汶上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总结经验做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探索实践路径。指导邹城市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实施民营经济助力强县行动

23.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宜企同行”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进“好品山东”品牌培育。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争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24. 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实现县域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全覆盖。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5. 精准招引特色产业。以“231”先进制造业19条核心产业链为重点,健全完善全市产业招商项目库。依托新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链主项目”,瞄准其上下游产业链细分领域、关键环节和配套企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落实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和财政支持政策,提升引进外资水平。(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财政局牵头)

(七)实施改革蓄势扩容强县行动

26. 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助推试点县实现省级“直报直管”。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编制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统筹调配力度,支持乡镇(街道)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提升基层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指导试点县(市、区)开展向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赋权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7. 打造外向型发展新高地。深入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推进国际合作特色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培育外贸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对外开放强县。积极争创省级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8. 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支持县域深度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以及“一群两心三圈”发展格局,鼓励县域间横向协作,推进滕州—邹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建设,支持省际交界地区县域探索开展跨省合作。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县域承担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省级联动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9. 强化城镇化载体功能。每年争取并实施20个以上省级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提速推进邹济高速、济商高速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打造“运河之都 慧治济宁”新型智慧城市品牌,到2025年,75%的县域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0. 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就业支持体系,每年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以上。根据生源变化、城镇化进程每年建设一批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到2025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扎实推进曲阜市深化山东省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争取相关示范试点。(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八)实施要素保障支撑强县行动

31. 完善用地管理制度。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转让、出租、抵押制度。支持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探索依法协商收回、协议出让等出清渠道。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泗水县作为山东省第二批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县,对参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继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工信局配合)

32. 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完善重大民生政策支出分档分担办法。优化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县域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充分利用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重大战略。合理分配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稳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实现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严控政府违规举债融资。(市财政局牵头)

33. 深化金融政策支持。深化金融辅导、金融伙伴机制,广泛开展“金融服务进万企”等银企对接活动,聚力攻坚企业上市工作。加强重大技术成果与各类金融资本对接,用足用好专精特新、科创专项引导额度,努力提升科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获贷率。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奖补政策,支持县域在普惠金融等领域持续优化发展。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济宁金融监管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34. 优化环境容量配置。实行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支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在发生地使用,形成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依规不纳入当地能耗双控考核。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和省能耗收储指标,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新上治污设施、优化提升生产工艺和治污环节等,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在绿色能源发电聚集区因地制宜布局储能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级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重大事项,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市直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完善市县共推共建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服务,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动推进机制,倒排工作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有布置、强调度、重落实、严督查的工作闭环,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取得新发展、新突破。

(三)强化正向激励。支持综合实力强、进步幅度大的县(市、区)争创省县域经济差异化评价先进县、进步县,在推荐省重大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把县(市、区)推动县域经济的工作实绩和成效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在干部提拔使用和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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