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823-3、20240823-4、20240824-4、20240826-2、20240826-13、20240827-6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823-3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823-3号“新兖镇开发区大南浦村南侧垃圾山,每天都有车辆拉土,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山,实际为一处建筑垃圾堆放点,位于兖州区新兖镇西安中路大南铺村南侧,占地面积104.68亩。该地块原为新兖镇大南浦村窑坑,坑内堆存大量建筑垃圾。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在此之前,窑坑内已堆存大量建筑垃圾。2023年,该公司与新兖镇政府签订《土地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公司在告知新兖镇政府的情况下,可将该地块地面以上土方进行外运”。
2024年7月18日、8月19日,针对新兖镇西安中路大南铺村附近仍有大量建筑垃圾堆存的问题,兖州区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曾向新兖镇政府发送《城市运行管理工作任务派送单》,要求其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尽快督促完成整改。2024年8月17日,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发送《关于尽快做好新兖镇大南埔村一处大型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函》,要求该公司尽快清理该处建筑垃圾,恢复土地原貌。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8月27日至8月30日,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区域建筑垃圾总堆存量约48万立方米,部分已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未见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进出,未闻到明显异味。经进一步核查,2024年8月23日至24日,在已告知新兖镇政府的前提下,宁德时代项目从该地块拉运渣土25车(约500吨),拉运渣土时虽已采取雾炮喷淋、车箱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但因运输便道路面破损、车辆进出口无清洗设备等因素,造成车辆拉运过程中会产生扬尘。
三、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现场责成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堆存及运输,进一步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问题产生。同时,新兖镇政府、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引进一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生产线,对堆存垃圾进行分拣处理,并将该地块建设成为兖州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下一步,我市责成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新兖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垃圾堆放点的巡查管理,督促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对堆存垃圾规范处置、规范运输,严防扬尘污染、异味扰民等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823-4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823-4号“喻屯镇喻屯村东侧污水池,水体发黑,气味刺鼻,污水外溢,流入周围的稻田,导致稻田大面积死亡”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污水池,实际为一处生活污水收集池,位于喻屯镇喻屯村东、喻屯镇供电站北。该污水收集池由喻屯镇政府出资修建,蓄水量约80立方米,用于收集路边门面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池内污水由喻屯镇定期使用抽污车拉运至喻屯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信访件反映的稻田位于该收集池东北方向。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8月20日,任城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喻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污水收集池已进行封闭,顶部留有观察井,北侧墙体被人为破坏,墙体有一处直径约10cm的洞口,造成池内污水外溢并流入周边稻田,溢流长度约2米,外溢污水颜色偏白,现场未发现强烈刺鼻气味。调查人员对污水收集池周边稻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水稻大面积死亡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8月20日,喻屯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对污水收集池墙体破损洞口进行封堵,在收集池内安装污水泵和液位控制器,并铺设新管道,将收集池内污水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喻屯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同时,对污水收集池周边区域外溢污水及淤泥进行清理,并在收集池周边设置防护网,严防人为破坏情况再次发生。2024年8月29日再次核查时,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市责成任城区水务局、喻屯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构筑物的巡检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824-4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824-4号“王鲁镇刘庄大队梁庄村,村北100米有一养猪厂(老板叫梁某军),猪尿外排污染周边土地”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厂,位于鱼台县王鲁镇梁庄村北100米,系梁某军利用自家菜地建设1座190平方米的养猪棚进行生猪养殖,现存栏量生猪33头。该位置不属于禁养区,养猪场已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池,养殖粪污定期清理用于农田施肥。该养猪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8月27日,王鲁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时,梁某军养猪场正常经营,厂区东北角的粪污收集池正常使用。经详细排查,未发现养猪棚及粪污收集池周边存在猪尿外排现象,但发现该养猪场污水收集输送管道为明沟,且明沟上方盖板铺设不完全,达不到完全密闭效果,下雨时雨污混流,造成污水外溢。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梁某军养猪场污水收集输送明沟覆盖不全问题,王鲁镇政府要求养殖户梁某军立即整改,将污水收集输送管道由明沟改为PVC污水收集管,并在明沟上方加盖防雨盖板,防止污水外溢。截至2024年8月29日,梁某军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市责成鱼台县加大对养殖户的巡查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粪污治理问题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避免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826-2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826-2号“济宁市汶上县白石乡鹅厂村南,万某栋养羊户,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养羊户,位于汶上县白石镇鹅厂村,系村民万某栋在自家闲置院落内进行绵羊养殖,羊舍面积约20平方米,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所约10米。万某栋于2023年9月开始养殖,现存栏绵羊17只,属非规模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其院内配套建设小型粪污收集池1处,养殖粪污定期清出用作肥料。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8月27日,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白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户院内异味明显。经核实,前期白石镇畜牧兽医站已向全镇养殖户发放除臭剂,但因该养殖户未及时喷洒,加之近期气温升高,造成养殖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8月27日,调查组责成养羊户万某栋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和使用量,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截至目前,养殖场内粪污已清理完毕,除臭剂喷洒频次增加至每日3次。
下一步,我市要求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白石镇政府加强巡查,压实养殖户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异味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826-13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826-13号“济宁市梁山县韩岗镇崔庄村西煤矿施工破坏排水沟,下雨天再次煤矿厂内的水直排附近农田,导致污染农作物,要求市局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去现场时可以与举报人直接联系(崔女士1805370****)”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煤矿,实际为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煤电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韩岗镇崔庄村南。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计划于2024年8月31日联合试运转。厂区内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生产及工程用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洗,不外排。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8月26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围墙基础建设,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经核实,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厂区北侧路面尚未硬化,雨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暂未设置规范的雨水排放口,前期曾出现过雨水漫流至北侧农田的现象。为防止厂区内雨水再次流入周边农田,该公司在围墙附近修建了挡水土堰和排水沟,并配套4台抽水泵用于降雨天应急排水。8月26日,调查组对信访人种植的玉米田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农田内已无积水,玉米等农作物长势正常。
三、处理整改情况
因梁山县7月份出现多时段短时强降雨,造成农田排水沟渠内雨水满溢,大量涌入周边农田。为全力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杜绝雨水漫流农田问题,韩岗镇政府已要求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加高加固临时挡水墙,确保雨水不流出厂区;在低洼地点安装排水泵,降雨时及时排水,防止雨水流入村民田地;加快围墙施工进度,在围墙外侧建设敞口式永久排水沟渠,防止矿区雨水漫流至农田。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和韩岗镇政府积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防汛和污染治理,确保在建项目不出现污水或雨水直排农田等污染环境问题。同时,要做好与信访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尽快推进矛盾化解。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827-6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827-6号“唐口街道办事处魏楼村南头明达畜牧养殖场,气味刺鼻,离居民区很近”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明达畜牧养殖场,实际为济宁市明达禽业有限公司,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魏楼村南30米,占地约2.7万平方米,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手续。根据《济宁市任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方案》相关规定,该养殖区域不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场原建有鸡舍11栋,目前已将距离居民区最近的场区北端四栋鸡舍内养殖设备进行拆除。养殖场产生的鸡粪每天定时清理外运。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8月29日,任城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调查时,济宁市明达禽业有限公司仅场区最南端的一栋鸡舍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现存栏蛋鸡6万只,鸡舍采用干法出粪并使用生物降解酶消除粪便异味,配有喷雾设备定时喷洒除臭剂,场区内及周边均无明显异味。经查阅2024年5月17日济宁市明达禽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下一步,我市责成任城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养殖场全面落实各项治污措施,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