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424C/2024-03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9-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35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周广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对民生的关注。您提案中所说的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短期冲击、经营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困难和问题确实存在,所列的四条建议也很中肯,符合实际。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打好服务发展“组合拳”,把精准落实政策和提升服务效能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切实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争先进位,凝聚加快发展工作合力

(一)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协同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济宁市扶持个体工商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营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十四五”市场主体发展愿景、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分别写入市党代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活跃度调查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并统筹协调解决个体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通报、督导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同、市县一体”的工作领导机制,协同推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底,在省对我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督查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工作成绩得到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督查组充分肯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精准有力的政策激励机制。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问题和政策诉求,制定并推动《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包”落地落实。利用新闻媒体、惠企通平台、市场监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广泛宣传惠企政策,把政策精准推送到个体工商户,实现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库(山东)平台作用,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效果导向,完善多元融合的服务保障机制。在全省首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试点,确认“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26家。开展“政银携手、共助小微”和“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向14416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金额124.05亿元,贷款投放完成率居全省第1位。全市共走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2.8万家(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9800余个,民营企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坚持公平公正,健全规范有力的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云审批”机制,全市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4.4万户(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全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00件,减免罚款金额802万元,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233件,减免罚款金额1153.4万元,落实“不予强制措施清单”,实施不予强制措施案件15件,落实“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196家企业实施行政合规指导291次,让行政执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截至2023年底,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户数101.28万户,同比增长4.24%,其中个体工商户68.75万户,占比67.88%。

二、坚持精准高效,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一)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惠企通平台、市场监管官网小微企业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把各项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到企业。梳理惠企政策办理流程、责任科室、联系电话等内容,编印市市场监管局助企攀登“工具箱”、“为企业解难题事项清单”,加强政策解读。发挥国家小微企业名录库(山东)平台功能,及时将小微企业名录信息推送给市直相关部门,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二)牵头制定政策。针对市场主体政策诉求,牵头起草并推动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用足用活市场监管职能对企业实施精准帮扶。

(三)精准落实政策。持续完善济宁市“惠企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即享”、“免申即享”。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标准化资助奖励、国际注册商标奖励、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等4项政策纳入全市首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减免强检费用1528万元,发放标准化奖励250万元、知识产权奖补资金2360万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金1260万元,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坚持综合施策,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一)以知识产权引领创新创造。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知识产权窗口,实施“231”产业集群专利导航项目,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综合竞争能力。“鱼台大米”“金乡大蒜”分别获批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全市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推动知识产权赋能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和“231”产业集群提档升级,获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13件,占全省46%。

(二)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方向。推动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争取8个国家级、1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获批立项,推进7个国家级、6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75项国家标准,我市国际标准实现新突破。

(三)以质量提升带动高质量发展路径。坚持培育提升,围绕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帮扶,我市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第九届省长质量奖,浩珂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第九届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数量位局全省第2名。坚持高点定位、高位推动,扎实推进“好品山东”创建工作,我市6个品牌入选第二批“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总数达到23个,位列全省第5位,鱼台大米成功入选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名单,数量并列全省第一名。

(四)以计量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助力北京珞石科技有限公司完成4款机器人研发项目的测试,帮助科力光电顺利拿到国内第一张激光雷达的TUV功能安全认证证书,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全市36家企业的82名从业人员免费开展注册计量师培训,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技术水平。对全市50余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以认证认可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立足发挥质量认证“稳企强链”的技术支撑作用,联合第三方认证机构在全市开展“质量构筑信任认证赋能发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活动。召开现场座谈会7次,组织现场调研9次,举办线上、线下公益培训12次,将410余家企业纳入提升名单,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以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为抓手,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打造绿色发展“新引擎”。目前全市共有23家企业获得GAP认证证书26张,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四。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有机融合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创新思维,做好涉个体工商户数据对接,将政策落实落细,形成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合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宁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全力以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规则,促进市场主体服务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恢复元气,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四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质量品牌、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知识产权等服务职能,深入开展“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转企”等活动,实现服务效能集约化、最大化,提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

五是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题。做实做细“政银携手、共助小微”和“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服务专项行动,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恳谈会和“三进”活动,推进融资规模和数量不断提升,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题。

六是提升依法依规指导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轻罚免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包容审慎监管“三清单”体系,帮助个体工商户抓前端、治未病,为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法治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