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909-7、20240911-10、20240913-1、20240913-4、20240913-11、20240914-7、20240918-1、20240918-4、20240918-7、D20240919-8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17:25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09-7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09-7号“黄屯街道办事处融创济宁府D区,最近夜间刺鼻异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融创济宁府D区位于济宁高新区广安路与德源路交叉口西南侧。周边企业主要有:位于该区东南方向300米左右的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位于该区东南方向600米左右的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蓼河东方);位于该区东南方向2.5公里的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北企天香、金泽生物和金泌园)。

鲁抗医药主要生产青霉素类综合制剂、头孢类综合制剂、普通类综合制剂以及其他口服类制剂,生产工艺均为制剂分装,不涉及发酵等工序。该公司制剂分装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手续。公司生产车间全部密闭,配料和包装工序已配套布袋除尘器进行粉尘收集,车间内换风系统采用初效+中效除尘”工艺进行两级处理。

蓼河东方又称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济宁高新区辖区内的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2万吨,采用水解+A2/O+絮凝沉淀工艺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对进水口、粗格栅、细格栅、水解池、厌氧池脱泥系统等易产生异味的工序进行密闭除臭。

北企天香主要从事玉米毛油和挂面的生产加工,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其中,预榨车间废气经“冷凝器降温+初滤+碱喷淋+氧化制剂喷淋+生物模块”工艺处理排放浸出车间废气经冷凝器+石钠油吸收”工艺处理后排放;投料及筛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排气口排放。

金泽生物主要生产兽用土霉素原料药,年产1000吨四环类抗生素原料药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废气主要来源于发酵、结晶、干燥、废菌渣储存和污水处理等环节。其中,发酵及干燥工序废气经碱洗、低温等离子、水洗处理后排放,结晶、废菌渣储存、污水处理工序已全部进行密闭。该企业已于2023年4月停产至今

金沁园租用雪花集团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租用的两个污水收集池目前已全部进行封闭,废气经两级次氯酸钠+一级碱喷淋+二级生物滤床工艺处理后排放;生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臭剂喷淋塔”工艺处理后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910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经全面排查,鲁抗医药生产车间已封闭,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蓼河东方配备的密闭除臭系统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明显异味;金泽生物已停产,厂区周边明显异味金沁园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调节池、二沉池附近有轻微异味,主要为废气无组织逸散产生北企天香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异味明显。经调查,因北企天香临近中秋订单量激增,生产线接近满负荷生产,原料运输车辆无法及时完成上下料作业,车间内温度较高工人开启部分门窗,废气无组织逸散造成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金沁园厂区异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责成企业加快污水处理进度,提高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加快活性炭吸附箱内活性炭更换频次,保证废气处理效果。同时,定期对调节池老化密封条、破裂盖板等进行维护、更换,增加除味剂喷洒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逸散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截至目前,该企业正在有序处理剩余污水,并对污水调节池破损盖板进行更换,对污水池进行加固密封,每日至少喷洒除臭剂5

针对北企天香异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于2024年9月10日邀请企业负责人召开异味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增加厂界除味剂喷洒频次及用量,生产时务必紧闭车间门窗,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同时,要求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加强厂区现场管理,减少因运输车辆在厂区聚集而导致的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截至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市责成济宁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好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关注居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采取强力措施解决好异味扰民问题,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1-10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1-10号“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夹谷山村,村西鸿运养鸡场,鸡粪到处乱倒,污染地下水,将下游水库污染,造成鱼类大面积死亡”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实际名为济宁润通养殖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通公司),位于泗水县金庄镇夹谷山村,占地249.8亩,分为大泉和夹谷山两个养殖片区。该公司主要从事肉鸡、肉鸭的养殖和销售,属规模化养殖,共建有养殖棚38座,两个养殖片区分别建设污水收集池、凉粪棚、污水处理站各1座,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等手续。该件反映的夹谷山村点位,位于夹谷山养殖片区,该片区现存栏肉鸡87万只。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养殖产生的鸡粪外售给山东海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养殖场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养殖棚冲洗水,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内,经“格栅+集水沉淀+水解酸化+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该公司与夹谷山村王某法、牛某精、姜某民等多家村民签订了灌溉合同。信访件中提到的下游水库,实际为金庄镇夹谷山水库,位于夹谷山村南侧。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817-3、20240820-4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前,泗水县已通过其他渠道接到反映类似问题的信访件。2024年8月20日至21日,泗水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水县水务局、泗水县农业农村局、金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润通公司正常经营,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晾粪棚内无粪污。该养殖场与山东海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鸡粪处置合同,养殖产生的鸡粪收集后每天由车辆拉运至山东海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调查组利用无人机对养殖场周边区域进行高空巡检,未发现随意倾倒粪污的情况。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夹谷山村村委会办公室的水井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数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要求,未发现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经泗水县农业农村局核查,夹谷山水库内水质透明度、水色等均正常,靠近水边无异味。进一步排查发现金庄镇夹谷水库上游夹谷山村截潜1,水面有养殖粪污漂浮。经核查,系夹谷山村村民牛某精在一处岭地露天堆存牛粪和鸡粪约30立方米,计划暂存后用于自家农田施肥。牛粪来源于自家饲养的8头肉牛,鸡粪来源其女儿牛某寒位于曲阜市书院街道盛果寺村的养殖场。因8月份雨水较大,牛某精堆存的粪污顺雨水冲入下游截潜,后溢流至金庄镇夹谷山水库内。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夹谷山水库内水体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检测数值均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限值要求。

三、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已责成精立即对堆存的养殖粪污进行清理并要求其日后不得私自储存养殖粪污同时,泗水县水务局、金庄镇政府对夹谷山村截潜进行水质净化治理,确保水质恢复正常。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后,调查组再次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堆存粪污已清理完毕,截潜水质正在逐步净化,未发现有新粪污排入情况

下一步,我市责成泗水县加大对养殖户的巡查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责成金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引导,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3-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3-1号“马营镇东1.6公里梁五路南侧,梁山诚信涂料有限公司,排放刺激性气味,污染环境”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梁山诚信涂料有限公司,实际名为山东省梁山县诚信涂料有限公司,位于梁山县马营镇梁五路南。该公司主要从事涂料生产,以外购的合成树脂、颜料、填料、水性助剂等为原料,通过配料、搅拌、研磨、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成品涂料,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环评要求配备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箱处理后排放。2024年8月,因安全生产问题,梁山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全面停产整改。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916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马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省梁山县诚信涂料有限公司未生产,车间及厂区周边均无异味。调查组现场调阅该企业2024年7月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马营镇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3-4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3-4号“金乡街道办事处孙庄社区,20多天垃圾无人清理,恶臭异味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孙庄社区,实际为金乡县金乡街道真武社区孙庄小区。该小区为原孙庄村回迁小区,建有居民楼45栋,居民约4600人,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均位于小区主街两侧。2024年8月中旬,因小区原物业公司离场不再服务,导致小区内生活垃圾长时间堆存无人清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914日,金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孙庄小区主街两侧共堆存生活垃圾约8吨,现场恶臭异味明显。据了解,自原物业公司离场后,真武社区多方寻找物业公司入驻,但至今无新物业接手,从而造成小区内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9月16日,金乡街道真武社区联系垃圾清运公司对孙庄小区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开始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金乡街道办事处责成真武社区负责对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并于9月16日张贴了招标公告,待招标完成后,尽快推动新物业入驻,接续做好小区居住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在新物业服务公司入驻前,暂定由真武社区协调垃圾清运公司进行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下一步,我市责成金乡街道办事处坚持以民为本理念,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确保小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督促推进物业公司招标及入驻工作,切实以优质服务赢得居民满意。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3-1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3-11号“胡集镇北周村,山东合盟德邦建材有限公司环评与实际生产不符,污水直排窑坑”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山东合盟德邦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金乡县胡集镇北周村南金嘉路东侧,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于2024年7月21日已注销。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企业实际为山东恒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金乡县胡集镇北周村,该公司年产30万吨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生产车间有水洗生产线1条,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压滤机压滤后回用于生产。

信访件反映的窑坑位于金乡县胡集镇北周村,山东恒诺建材有限公司水洗项目西南方向约300米,因金乡县胡集镇原第一窑厂烧结砖项目取土形成,目前有雨水积存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915日,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胡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恒诺建材有限公司未生产,工人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调查组企业环评批复手续与实际建设生产设施、原料及成品等进行详细比对,未发现环评与实际生产不一致情况。调查组对企业生产车间洗砂废水产生、收集及循环水流向进行了详细排查,未发现洗废水外排管道及外排痕迹。窑坑东北角发现有该公司设置的取水管道1处利用水泵抽取坑内雨水用于洗砂,非排水管道。

检查过程中虽未发现企业存在信访件反映问题,但发现企业车间管理混乱,临时输送带和更换的损坏管道未清理、污泥清运记录不完全等生产运行不规范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于9月15日对山东恒诺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生产运行中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要求其清理车间内堆存的破损管道、临时输送带等杂物,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严禁直排洗废水同时限期2024930日前完成污泥压滤机、生产线等点位的监控视频安装,并与金乡县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联网。2024916日,调查组对该公司再次进行核查,公司生产车间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压滤机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洗废水偷排偷放行为。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胡集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4-7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4-7号“韩垓镇高店村,村西北养鸭厂外排刺鼻恶臭异味”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养鸭厂,实际为梁山县永翔肉鸭养殖场,位于梁山县韩垓镇高店村西北侧,占地约9700平米,建设有鸭舍4座、饲料存储罐4个、1400立方米化粪池1处。该养殖场现存栏肉鸭约5万只,年出栏肉鸭约15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等手续。养殖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全部用于粪肥还田。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9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梁山县永翔肉鸭养殖场正常经营,厂区化粪池附近异味明显,主要是因近期养殖粪污清运不及时造成。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9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现场责成养殖场负责人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并加强化粪池的密闭,定时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截至9月26日,养殖场已按要求将化粪池内粪污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养殖户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杜绝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8-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8-1号“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派出所西侧豪威日用品有限公司,外排污水,环境污染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豪威日用品有限公司,实际名为山东豪威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创业园8号,占地约30亩。该公司主要以外购聚乙烯颗粒(PE)、乙烯-醋酸乙烯颗粒(EVA)、无纺布、法兰绒、纱线布为原料生产塑料家居用品,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已配套建设活性炭收集处理设施。该公司已进行雨污分流,且管网均已进行硬化,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流延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3处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已建立化粪池清运记录台账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919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豪威日用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流延冷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3处化粪池附近无外溢现象,厂区及周边均未发现废水排放口及废水外排。经进一步排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南侧排水沟内积存黑臭水体,现场有轻微异味。该处黑臭水体形成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圣祥家园饭店将部分餐饮污水排入沟内;二是该处排水沟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加之前期降雨量大,积水较多,沟内枯枝落叶腐烂形成黑臭水体。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9月21日,梁宝寺镇政府组织抽污车对沟内黑臭水体进行抽吸,全部转运至梁宝寺镇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并利用挖掘机对沟内淤泥、落叶进行清理,疏通排水沟渠同时,梁宝寺镇政府责成圣祥家园饭店尽快建设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餐饮污水,严禁将餐饮污水直排外环境。截至9月23日,圣祥家园饭店污水收集池已建成,餐饮废水将定期抽运至梁宝寺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沟内黑臭水体已抽吸完毕,淤泥及落叶已全部清理。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加强沟渠管护,全面排查积水易发点和黑臭水体隐患点,及时进行清淤、清理,确保排水畅通,避免雨水积存。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废水废气直排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8-4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3-4号“济宁市高新区雪花路与东二环交叉口东北角,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刺激异味,要求尽快查处”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雪花路雪花工业园该公司租用原雪花集团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企业的两个污水收集池目前已全部封闭,废气经“两级次氯酸钠+一级碱喷淋+二级生物滤床”工艺处理后排放;生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臭剂喷淋塔”工艺处理后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920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废气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收集池已全部密封。执法人员对企业厂区及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调节池、二沉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附近存在轻微异味,主要为无组织逸散废气产生,厂区其他位置无明显异味。因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离仁美社区、玉皇庙村、廖河湾小区、融创济宁府、龙城华府等小区较近企业与居民区之间缓冲距离在大气污染物扩散不利的情况下,企业无组织逸散废气产生的异味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异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责成该公司加快现存污水处理进度,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加快活性炭吸附箱内活性炭更换频次,保证废气处理效果。同时,定期对调节池老化密封条、破裂盖板等进行维护、更换,增加除味剂喷洒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逸散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截至目前,该企业正在有序处理剩余污水,并对污水调节池破损盖板进行更换,对各污水池进行加固密封,每日至少喷洒除臭剂5

下一步,我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效果,采取强力措施解决好异味扰民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18-7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918-7号“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大马厂村村西废弃砖厂院内有个煤矸石料场露天存放未覆盖扬尘污染,存放地点不是水泥地面污水渗漏”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废弃砖厂,实际名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宏力新型建材厂,位于邹城市太平镇天马物流北,占地面积125亩,建有封闭式厂房1座。该企业原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所属砖厂,已停产多年,近期鲍店煤矿使用该处旧址临时存放煤矸石,现场已配备洒水车和道路清扫车各1辆,运输道路和厂房地面均已硬化,经营过程中无污水产生。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9月20日,邹城市发展改革局太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厂房外侧露天堆存煤矸石约0.5吨,未及时转运至厂房内,部分煤矸石未覆盖,厂区道路积尘较多,运输车辆进出时未及时冲洗,车辆过往时易产生扬尘。经排查,运输道路和厂房地面均已进行硬化,无污水渗漏。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9月19日,邹城市发展改革局太平镇政府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清理厂房外露天堆存的煤矸石。同时,责成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道路保洁,及时冲洗运输车辆,避免扬尘产生。截至9月21日,鲍店煤矿露天堆存的煤矸石已全部清运至厂房内。

下一步,我市责成邹城市发展改革局太平镇政府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0919-8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0919-8号“钢山街道办事处苏庄村中煤68处院内旧厂房拆迁,噪声扰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举报人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没有确切的数据,当时是在停工的状态下进行检测的,委托检测机构是山东环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单位都是中煤68工程有限公司,声明中是采样检测,采样时间是2024年4月19日9点28分此时无任何人员在场检测。为什么两次委托单位不一样,在现场检测时间4分钟为什么说检测半小时,弄虚作假,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点位,实际为原中煤六十八处建筑装备公司旧厂房,位于邹城市钢山街道龙山北路西、金明路南,面积约3公顷。该地块由邹城国斌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后,用于建设锦绣华庭小区(中煤华府)商品房,施工单位为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邹城市住建局要求,施工工地于2023年12月安装SLFW-YC02型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该设备无储存功能,仅实时记录。2024年4月17日,该施工单位安装摄像头对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原中煤六十八处建筑装备公司厂房拆迁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至7月5日,拆迁施工单位为山东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712-5、20240805-2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前,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通过其他渠道多次接到反映类似问题的投诉举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无人员进行拆迁作业,厂区内原有建筑物已全部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使用防尘网覆盖,施工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及噪音扰民问题2024年4月19日,在项目工地白天正常施工,打桩机正常运转时段,以及夜间敏感时段,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环赢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施工场界外一米(东南西北四个点位)信访人住所南侧敏感点位等分别布点进行噪声检测,具体检测时间为上午9时28分至10时5分、夜间22时至22时30分。开展噪声检测时,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钢山中队、钢山街道西城管区和苏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均在现场见证,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在打桩机附近及场界外一米处进行了全程录像。报告结果显示,施工场界外一米及信访人住所南侧敏感点昼间噪声均值分别为65.2dB(A)和54.1dB(A),夜间噪声均值分别为43.4dB(A)和43.2dB(A),均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排放限值,未发现噪音超标问题。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均可证明4月19日昼间噪声检测时,该项目处于施工状态。山东环赢检测有限公司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接到本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后,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钢山街道办事处再次进行调查核实。2024年9月20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商品房建设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喷淋洒水、湿法作业等降尘抑尘措施,场地裸土已覆盖,现场无明显扬尘。该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调查组现场调取了施工工地监控录像,发现SLFW-YC02型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的扬尘及噪声数值均未超出排放限值。

下一步,我市责成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钢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音、扬尘治理措施,避免扰民问题发生。同时,责成钢山街道办事处积极与周边居民群众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